1、成品油行业行政服务指南凡在景县行政区域内申请新建、迁建、扩建、改建加油站(点)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的,以及申请加油站、加油点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等相关事宜的,申请人可向景县商务局市场监管股(104 室)咨询办理相关事宜,也可直接去衡水市商务局办理相关事宜。景县商务局市场监管股(104 室)办公地址:北门里路 1 号(景县县委与县政府之间有一小公路,往北 50 米,路东。)办公电话:0318-7153308。办公邮箱: 。衡水市商务局办公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 69 号(衡水汽车站往南走到下一大街,即为和平东路。从十字路口往东走 100 米,路北。)办公电话:0318-2112
2、554。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凡在景县行政区域内申请新建、迁建、扩建、改建加油站(点)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的,申请人应向景县商务局或衡水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衡水市商务局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河北省省商务厅。(一)申请新建、迁建加油站(点)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1、河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请表(附表一、一式三份);2、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等复印件)、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等;个人申请报告须说明个人基本情况(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等;3、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概述、市场分析、市场
3、预测、油源分析、投资情况、结论等);4、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加盖该批发企业公章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5、拟建加油站(点)平面位置图。属于城区的,应由景县城建(规划)部门出具拟建站选址处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意见;景县商务局提供拟建站车程距离 2 公里范围内已预核准、已建成加油站分布示意图。属于非城区的,需明示拟建站(点)所在路段长度和已预核准、已建成加油站(点)数量及左右各 15 公里(交叉路口左右各 3 公里)区间内已预核准、已建成加油站(点)分布示意图。标出加油站(点)名称和间距(周边没有加油站、点的需文字说明);实地
4、考察须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参加,并在拟建站(点)平面位置图上签注考察人员姓名、考察日期、加盖初审机关(衡水市商务局)公章;6、拟建加油站(点)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7、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加油站(点),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8、景县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对申请设立的加油站(点)项目是否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的预审意见(附表二);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的具体意见可另附材料;9、衡水市商务局的请示。请示中注明是否符合河北省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其标题格式为“关于 XXX 在 XXX 建设加油站或加油点申请预核准的请示”
5、;10、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1、加油站(点)迁建的还应交回原加油站(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二)加油站(点)布点要求加油站(点)布点应符合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1、加油站布点要求。加油站分为城区和非城区加油站。(1)城区加油站,是指在具有城建规划的市、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设的加油站。城区加油站设置的服务半径不少于 0.9 公里。(2)非城区加油站,是指在城区以外建设的加油站。其中,国道、省道每百公里不超过 12 座;县、乡、村道路每百公里不超过 10 座。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在山区路段的国道、省道和县道、乡村道的
6、同一条道路上,加油站之间距离不低于 4 公里,在其他路段的同一条道路上加油站之间距离不低于 10 公里。2、因城区改造、道路扩建等原因确需迁移且手续齐全合法的加油站,在选择新址重建时,其服务半径、站与站之间距离可适当缩短。3、加油点布点要求。县、乡、村道路及矿山、码头、农场可设立加油点,其布点要求参照非城区加油站布点要求执行。加油点经营设施应符合消防、质监、环保、气象等部门的要求。二、加油站(点)原址改、扩建的申请与办理加油站(点)原址改建是指加油岛、营业房、罩棚、罐区设施主体进行更新、改造等行为;扩建是指加油站(点)在原地增加经营品种、扩大储油能力、增加加油机数量、扩大经营场地等行为。 手续
7、齐全的加油站(点)需原址改、扩建时,申请人应向景县商务局或衡水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经衡水市商务局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报河北省商务厅。(一)申请加油站(点)原址改建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1、河北省加油站(点)原址改建申请表(附表七、一式三份);2、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说明改建原因及主要内容等;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4、衡水市商务局请示,其标题格式为“关于 XXX 加油站或加油点申请原址改建的请示”;5、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二)申请发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程序经省商务厅批复同意原址改建的加油站(点)建设竣工后,由衡水市商务局对其组织验
8、收,验收合格并附下列材料,报请省商务厅发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营业。1、衡水市商务局申请发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2、河北省加油站(点)原址改建竣工报告表(附表八、一式三份);3、省商务厅批复文件原件;4、加油岛、罐区设施主体进行更新、改造的需提供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报告复印件。(三)申请加油站(点)原址扩建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1、河北省加油站(点)原址扩建申请表(附表九、一式三份);2、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说明扩建原因及主要内容等;3、增加经营品种的需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3 年以上与其经营规
9、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加盖该批发企业公章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5、扩大经营场地的需提供景县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对加油站(点)扩建项目是否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的意见;6、拟原址扩建加油站(点)平面位置图。属于城区的,提供拟扩建站车程距离 2 公里范围内已预核准、已建成加油站分布示意图;属于非城区的,提供拟扩建站(点)所在路段左右各 15 公里(交叉路口左右各 3 公里)区间内已预核准、已建成加油站(点)分布示意图。标出加油站(点)名称和间距(周边没有加油站、点的需文字说明);7、衡水市商务局请示,其标题格式为“关于 XXX
10、 加油站或加油点申请原址扩建的请示”;8、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9、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三、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程序新建、扩建加油站(点)建设竣工并经河北省商务厅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一)加油站(点)1、衡水市商务局申请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2、河北省新建加油站(点)建设竣工报告表(附表六、一式三份)或河北省加油站(点)原址扩建竣工报告表(附表十、一式三份);3、省商务厅批复文件原件;4、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5、法定
11、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6、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7、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8、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油点不需提供);9、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0、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复印件;11、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报告复印件;12、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二)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加
12、油站应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相关要求,在建设竣工并经河北省商务厅或委托衡水市商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加油站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程序办理。(三)加油船经当地衡水市商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省商务厅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附省商务厅批复文件原件)。四、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期限及申请延期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文件有效期为 3 年(改、扩建为 2年)。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申请人应在到期前 2 个月内向景县商务局或者衡水市商务局提出延期申请,由衡水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批准,延期期限最长为 2 年。在本实施细则公布前办理的预核准文件,从批准之日起到本
13、实施细则实施之日已超过 3 年的,经申请可再延长 2 年。延期期满后仍未建设竣工的,预核准文件作废。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延期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一)衡水市商务局请示。其标题格式为“关于 XXX 在 XXX 建设加油站(点)预核准申请延期建设的请示”或“ 关于 XXX 加油站(点)原址改(扩)建申请延期的请示”;(二)河北省商务厅批复文件原件;(三)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变更(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时,申请人应填写河北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十一),连同其他证明材料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14、正、副本)报景县商务局或衡水市商务局。衡水市商务局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将初审意见和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省商务厅审核后退还)和 1份复印件(河北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应提交材料一式一份)上报省商务厅。(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变更主要涉及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或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同时变更。按照商务部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有关规定,需提供相应材料:1、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河北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十一);(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证明;(4)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2、
1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提交的材料:(1)河北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十一);(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3)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4)加油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的出资协议、公正处公证书等法律证明文件;(5)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3、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时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河北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十一);(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证明;(4)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5
16、)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6)加油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的出资协议、公正处公证书等法律证明文件。4、加油站转让属成品油经营企业或经营设施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新经营单位应按照商务部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办理成品油经营资格。加油站转让、变更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报告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等;(2)可行性研究报告;(3)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 3 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4)新的经营单位加油站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5)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6)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