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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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20021224 发布 200307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资源

2、化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和标准值。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执行本标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应达到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行业的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规定限值及地方总量控制的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 年 12 月 2 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

3、保护总局负责解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55 大气

4、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3 术语和定义3.1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3.2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3.3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5、4 技术内容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1.1 控制项目及分类4.1.1.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 19 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 43 项。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4.1.2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

6、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 A 标准和 B 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4.1.2.1 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A标准。4.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B 标准。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类功能水域或 GB3097 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

7、行二级标准。4.1.2.4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4.1.3 标准值4.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 1 和表 2 的规定。4.1.3.2 选择控制项目按表 3 的规定执行。4.1.4 取样与监测4.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 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4.1.4.2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取 24h 混合样,

8、以日均值计。4.1.4.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4 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2.1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4.2.1.1 位于 GB3095 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表 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一级标准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A 标准 B 标准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2 生化需氧量(BOD 5) 10 20 30 60一级标

9、准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A 标准 B 标准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2 生化需氧量(BOD 5) 10 20 30 603 悬浮物(SS) 10 20 30 504 动植物油 1 3 5 205 石油类 1 3 5 15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 2 57 总氮(以 N 计) 15 20 8 氨氮(以 N 计) 5(8) 8( 15) 25(30)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设的 1 1.5 3 59总磷(以 P 计)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建设的 0.5 1 3 5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 40 5011 PH 691

10、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注: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 COD 大于 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 大于 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 50%。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 悬浮物(SS) 10 20 30 504 动植物油 1 3 5 205 石油类 1 3 5 15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 2 57 总氮(以 N 计) 15 20 8 氨氮(以 N 计) 5(8) 8( 15) 25(30)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设的 1 1.5 3 59总磷(以 P 计) 200

11、6 年 1 月 1 日起建设的 0.5 1 3 5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 40 5011 PH 69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注: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 COD 大于 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 大于 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 50%。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表 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序 号 项 目 标 准 值1 总汞 0.0012 烷基汞 不得检出3 总镉 0.014 总铬 0.15 六价铬 0.056 总砷 0.17 总铅

12、0.1表 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1 总镍 0.05 23 三氯乙烯 0.32 总铍 0.002 24 四氯乙烯 0.13 总银 0.1 25 苯 0.14 总铜 0.5 26 甲苯 0.15 总锌 1.0 27 邻二甲苯 0.46 总锰 2.0 28 对二甲苯 0.47 总硒 0.1 29 间二甲苯 0.48 苯并(a )芘 0.00003 30 乙苯 0.49 挥发酚 0.5 31 氯苯 0.310 总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12 甲醛

13、 1.0 34 对硝基氯苯 0.513 苯胺类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14 总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15有机磷农药(以 P 计)0.5 37 间甲酚 0.116 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17 乐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18 对硫磷 0.05 4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119 甲基对硫磷 0.2 41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0.1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腈 2.021 三氯甲烷 0.3 43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CL)计1.022 四氯化碳 0.03 4.2.1.2 位于 GB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

14、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其中 200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6 年 1 月 1 日;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4.2.2 标准值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 5 的规定执行。4.2.3 取样与监测4.2.3.1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设于区内浓度最高点。4.2.3

15、.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 GB16297 中附录 C 和 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4.2.3.3 采样频率,每两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 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6 执行。4.3 污泥控制标准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 7 的规定。表 4 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测定下限(mg/L)方法来源123456789101112131415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 值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重铬酸盐法稀释与接种法重量

16、法红外光度法红外光度法亚甲蓝分光光度法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蒸馏和滴定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稀释倍数法玻璃电极法多管发酵法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3020.10.10.050.050.20.010.00010.00210ng/L0.0010.001GB1191489GB748887GB1190189GB/T164881996GB/T164881996GB749487GB1189489GB747887GB1189389GB1190389GB6920861)GB746887GB746987GB/T1420493GB747587GB747187

17、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铍总银总铜总锌总锰总硒苯并(a)芘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甲醛苯胺类总硝基化合物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活性炭吸附 铬天菁 S 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2,3-二氨基萘荧光

18、高压液相色谱法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蒸馏后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硝酸银滴定法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0.0040.0040.0070.010.010.050.250.030.010.010.010.050.0050.010.020.25g/L0.001g/L0.004g/L0.0020.250.0040.0020.0050.0040.050.035g/L0.5g/L0.64g/LGB746687GB746787GB748587GB747587GB747087GB1191289GB11910891)GB1190789GB1190889GB747587GB747487

19、GB747587GB747287GB1191189GB1190689GB1190289GB1319891GB1189589GB749087GB748687GB748687GB748687GB/T164891996GB/T171331997GB1319791GB1188989GB491985GB1319291GB1319291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有机磷农药(以 P计)马拉硫磷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乙苯氯苯1,4 二氯苯1,2 二氯苯对硝基

20、氯苯2,4-二硝基氯苯苯酚间-甲酚2,4-二氯酚2,4,6- 三氯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丙烯腈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藏红 T 分光光度法顶空气相色谱法顶空气相色谱法顶空气相色谱法顶空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0.57g/L0.54g/L0.42g/L0.04g/L0.010.30g/L0.05g/L0.50g/L0.2g/L0.050

21、.050.050.050.050.050.0050.0021.0g/L0.8g/L1.1g/L0.8g/L10g/LGB1319291GB1319291GB1319291GB897288GB980388GB/T171301997GB/T171301997GB/T171301997GB/T171301997GB1189089GB1189089GB1189089GB1189089GB1189089GB1189089HJ/T742001GB/T171311997GB/T171311997GB1319491GB13194911)1)1)1)HJ/T722001HJ/T722001HJ/T732001G

22、B/T159591995HJ/T832001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 Cl 计)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液相色谱法气相、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微库仑法离子色谱法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 80%。4.3.3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4.3.4 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 8 的要求。其施用条件须符合GB4284 的有关规定。表 5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mg/m 3序 号 控 制 项 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1 氨 1.0 1.5 4.02 硫化氢 0.03 0.06 0.32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20 604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分数, %) 0.5 1 1表 6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1 氨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932 硫化氢 气相色谱法 GB/T14678-933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5-934 甲烷 气相色谱法 CJ/T3037-95表 7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稳定化方法 控制项目 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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