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因公出国(境)人员情况审核表 外审字(20 ) 号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单位职务企业年纳税额 年创汇额单位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 机相 片身份证号码户 口 所在 地文化程度出访国家、地 区教育及就业主要简历若相关人士已故请提供姓名,在地址栏表明(已故) 。关系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及 所 在 地父亲母亲配偶子女家庭成员及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持有因私护照及因私赴港澳通行证情况:本人保证以上所提供内容真实无误。申请人亲笔签名年 月 日所在单位意见:我谨代表我公司确认以上所提供的内容真实无误并保证 确为我公司(厂) (职务) ,确因公司(厂)业务需要,拟派其前往 国家、地区执行 任务。我公司(厂)保证其无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不在外超期滞留、非法务工、不参与贩毒、吸毒、赌博、色情等非法活动,不持因公证件在外生育,不携带违禁物品,按时回国(境)并在回国 15 天内或签注到期15 天内、其离开本公司(厂)时将护照(通行证)上缴外办。若出现申报材料虚假或违规行为,由我公司(厂)承担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法人代表确认以上内容,并亲笔签名 (加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县(区、市)外办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字、公章)年 月 日备注:1、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人员不得办理。2、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外事纪律人员,即按上级规定取消该企业申办因公出国(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