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负责处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二)组织研究起草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根据职责权限负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起草、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党政军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科技项目攻关;推进网络强市有关工程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四)督促落实涉及政治、经济、大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