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制度第一条 依据。本公司销售业务的事务处理须依照本规定进行。第二条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手续,使其经营得以合理进行。第三条 管辖。销售业务则应属于销售副总经理的经管领域。第四条 事务范围。销售业务的事务范围如下:1. 处理销售方面的事项;2. 从定价、报价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与销售有关实务;3. 因销售而发生的会计记账事务;4. 代理店与特许经营店的管理;5. 广告、宣传业务;6. 开发。第五条 销售计划的立案。销售计划在策立之前,应先就一般经济行情的预测和过去的销售实绩的分析、市场调查资料等,拿来与工厂的设备及生产状况做一对照后再立案。第六条 定价。定价时除对工厂的成本进行调查外,还须参酌其他同业公司及市场行情,力求确实、妥切。第七条 受理订货的合同。受理订货的合同,原则上以文书方式,双方互相交换,如此才能使与顾客订立的契约内容确实。第八条 严格遵守交货日期。务必严格遵守交货的日期。为达此目的,要不断与顾客、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设计迅速确定。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