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保护技术措施1、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技术措施。2、记录并保留至少60天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3、防范网站、网页被篡改的措施,被篡改后能够快速恢复。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它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二、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1、能够记录内容发布的帐号、登录IP、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并留存60天以上。2、对上网信息由信息审核员进行登记、审核。3、对本单位制作的信息或委托其发布的信息要有审核手续。4、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委托发布信息类别及题目。三、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1、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灾备份措施。2、记录留存技术措施,应当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记录备份的功能。3、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四、不良信息协助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1、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