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编辑 锁定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 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1月26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文件发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1 。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2 部门规章 目录1.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0号 2. 2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三章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