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社会the network-fictitious-society 随着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遍布各个行业,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网络虚拟社会”。由于网络虚拟社会的开放性、虚拟性、交互性等特点,给公安机关相应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通过分析网络虚拟社会带来的一些问题和当前管理工作的一些不足,从法律法规、人才培养、自律和宣传教育四个方面阐述如何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接入千家万户,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可以说计算机网络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领域,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的不断遍及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网络虚拟社会”。目前,对网络虚拟社会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意义上而言,是指“由电子计算机、远程通讯等技术支撑的信息交互系统连接不同主体,通过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互换与交流,结成亚社会性质的网络虚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