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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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2017 年 4 月 13 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以来,我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统一全省思想行动,坚决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和任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督察整改落地见效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2、全面统筹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李希同志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广州、深圳和揭阳等市调研时强调要继续抓好督察整改工作,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马兴瑞同志担任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先后召开 4 次领导小组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先后作出 107 次批示,对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领导同志 103 次深入现场 2 调研检查,协调推动整改工作。2017 年 10 月 9 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马兴瑞同志先后赴广州、深圳、汕头、东莞、茂名、清远、揭阳等市,深入检查督导了 9 条重点河

3、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许瑞生同志采取暗访、调研、飞行检查等方式赴有关市 10 余次,实地督导整改工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的各位领导同志也多次调研督办整改工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按照职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向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10 次,编发工作简报15 期,组织广东广播电视台播出环境保护督察新闻 31 期,南方日报等刊报 43 期。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列为重点调研课题之一,由省领导同志牵头开展深入调研。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首位战略工作重点部署推动。市县参照省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环

4、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省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实行清单管理,细化整改任务。对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省印发实施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明确了 43 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 3 导小组将 43 项任务细化成 256 项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按完成、达到时序、未达时序进行分类管理,并对进展滞后的整改任务及时跟踪督办。各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细化

5、措施及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三)强化整改督导,推动落地见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突出聚焦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一方面,组织开展全面督导。2017 年 8 月 9 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实地督导动员暨培训会,印发了全省实地督导方案。2017 年 8-9 月,组织 5 个督导组分批次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各牵头部门进行了全面督导,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突击暗访、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 43 项整改任务进度逐一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梳理,及时反馈,指导立行立改。针对饮用水水

6、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清理、城镇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完善等重点整改任务和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另一方面,组织开展重点督导。2017 年 12 月 6 日,整改督导组实地督导江门等市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召开整改重点市片区座谈会,针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问题,促进解决难题,总结推广经验。2018 年 3 月份,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针对 43 项整改任务 256 项具体措施,分 7 个督查小组赴 4 各地市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省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整改进度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不定时地对推动不力或进展滞后的问题和责任单位开

7、展督办指导,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针对水污染治理整改工作进展滞后等问题,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有关市政府下达督办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各地级以上市也建立督办机制,集中力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责任追究。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标本兼治,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案件从严从快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均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包案查处和督办制度,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对交办的重点案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建立统一调度、即时转办、处理反馈、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明确查处流程,逐条抓好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

8、同步介入,倒查案件责任,实施一案双查、一查到底。督察期间共交办 4403 件案件,截至目前,已办结 4391 件,占总数的99.7%。责令整改企业 6258 家,立案处罚企业 3395 家,处罚金额 1.5162 亿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57 人、刑事拘留 113人,约谈 1339 人,问责 880 人。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组成19 个核查组,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 16 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进行核查。根据核查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 207 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 5 厅级干部 21 人,处级干部 83 人,科级及以下干部 103 人。(五)组织专项

9、行动,保持高压态势。2017 年,重点组织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全省“绿盾 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多个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自 2017 年 6 月起,从省环境保护厅和各市抽调执法人员 2000 多人次,开展为期 9 个月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截至 2018 年 2 月 8 日,共督查企业 10838 家,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 2610 家,立案 2106 宗。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 18 个市 84 个县区的 671 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已处罚企业 455 家,处罚金额 1761万元。2017 年 7 月起

10、,组织开展全省“绿盾 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将 15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环境保护部卫星中心开展监测的 60 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纳入督查范围,发出督查督办文件 22 份,派出驻点督导组 9 次,约谈市政府 1 次,交办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 303 个,已完成整改 152 个。全面加大环境监管力度,2017 年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1.73 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 36.92 万家次,处罚案件 20348 宗,处罚金额 10.65 亿元,限期整改企业 9817 家,关闭或停产企业(含“散乱污” )2120 家,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共计 3052

1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377 宗。2018 年第一季度,检查排污企业 8.45 万家次,处罚案件 3987 宗,处罚金额 2.59 亿元。定期组织开展广佛跨界河 6 流、小东江、茅洲河、练江污染督导,组织开展东江干流、练江、枫江和前山河等流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全面加快整治工作。(六)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李希同志担任第一总河长,马兴瑞同志担任总河长,明确了副总河长和五大

12、河流(流域)省市县级河长名单,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 ,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规范调整程序。二、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我省严格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立行立改、持续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执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18 年 3 月底,整改方案明确的 43 项整改任务(256 项具体措施)中,要求 2017

13、年年底前完成的 7 项整改任务(9 项具体措 7 施)已全部完成,分别是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完善挂牌督办制度、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管理、广州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废气整治等。其余 36 项长期整改任务(247 项具体措施)中,已完成了 71 项具体措施,正在按计划推进 162 项,暂未达到序时进度 14 项。各项任务完成具体情况和主要工作措施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一)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 ,明确我省各级党委、

14、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佛山、肇庆、江门、清远、梅州、揭阳、云浮、茂名等多个市也相继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二是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正抓紧制定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评价考核机制,强化评价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充分发挥评价考核导向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及我省实施实则,对违 8 背生

15、态环境保护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依法实行终身追责。2017 年,共对 762 人开展责任追究,其中组织处理 372 人次,党政纪处分 389 人次(其中 7 人既受到组织处理,又受到党政纪处分) ,移送司法机关 8 人次,确保了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机制落到实处。三是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按照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对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进行了 6 个方面修订,包括:增加各市党委班子为考核对象,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各市的考核内容整合衔接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总量等专项考核;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优化考核的组织

16、实施;考核指标体系与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动态下达考核任务;将优秀名额限定为考核对象总数的 30%左右,增设“优秀否决项”和“一票否决项” ;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在 2016 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中,进一步收严考核标准,经严格审核把关,全省共有 8 个市获得优秀,比 2015 年度减少7 个。四是组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定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重点督察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解决重点突出环境问题。2017年完成汕头、肇庆、揭阳、云浮等 4 个市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共交办环境投诉案件 901 件,截至目前全部办结,立案 9

17、查处 153 宗,拘留 15 人,问责 12 人。2018 年,将对其余 17 个市分 3 批次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二)实施挂图作战、系统治水,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治水工作统筹协调。2017 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系统治污、多源共治,进一步加大了治水统筹力度。2017 年 12 月 11 日,马兴瑞同志主持召开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挂图作战,采取清单式管理对重点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等情况汇编成图,基本形成了以挂图作战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18、二是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突出“岭南水乡”特色,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列入整改清单的 14 个水质下降省控断面中,惠州东岸、榕江揭西城上和茂名鉴江铜鼓电站等 3 个断面 2017 年水质恢复达标。三是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谋划开展韩江、榕江、练江流域和相关水库水资源综合调度,实现三江流域水系连通,在综合治污的基础上,增加生态补水,切实改善流域环境质量。 10 全面开展全流域系统治理。广佛跨界流域,广州市累计已建成污水管网 1002

19、 公里、截污渠箱 36.75 公里,完成率分别为127%、98%;佛山市累计建成污水管网 212 公里,佛山水道横滘断面、西南涌和顺大桥断面的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分别下降28.94%、25.74% 。流溪河流域,广州市建成龙归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竹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石井净水厂,已完成 417个行政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全部关闭禁养区内的 307个养殖场(户) 。茅洲河流域,深圳市新建污水管网 973.8 公里,完成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两条线)建设,开工建设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及光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东莞市建成截污管网95.1 公里,在建 65.9 公里,完成界河段整治试验段工程,以及综合整

20、治工程的 89.2%。石马河流域,东莞市新建成截污次支管网 366.9 公里,凤岗、塘厦等 2 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从58.5 万吨提升至 74.5 万吨,流域内 24 条河涌整治任务已完成16 条、动工 8 条,关闭禁养区内全部 489 个养殖场(户) 。新兴江流域,云浮市全面关停该江及其支流 500 米内 692 个养猪场,清理生猪约 10 万头,已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养猪场610 个,占规模化养猪场的 89.8%。练江流域,汕头市基本建成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公辅设施主体,已完成了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部分征地、拆迁及完成污水处理厂与热电联产厂用地范围填土工程和平整,完成了揭阳市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部分征地及拆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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