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表初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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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表(初中)阳朔县(市、区) 评估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自评得分 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B1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生)按学校规模分别为: 12班,5.07 平方米/生;18班,4.39 平方米/生;24班,4.1 平方米/生。18每少 0.5平方米扣 1分(不足 0.5不扣分;112 班按 12班标准计;1318 班按18班标准计;19 班以上按 24班标准计)。A1校园校舍建设30分B2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平方米)包括跑道、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器械场地等:12班,6724 平方米;18班,11138 平方米;24班,1113

2、8 平方米。12每少 500平方米扣 1分(不足500不扣分;117 班按 12班标准计; 18 班以上按 18班标准计)。B3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仪器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卫生(保健)配备标准(试行)的要求(见桂教基教201174 号)。18随机抽查 30种,每缺 1种或3件(套)扣 1分(根据桂教基教201174 号文所列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抽查)。A2仪器图书装备50分B4信息技术装备计算机生机比 151;按自治区基本办学标准配备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12生机比不足 151 扣 4分,不足 251 扣 8分;多媒体教学设备少于 80%扣 2分,少于50%扣 4分

3、(该比例指配备教学设备的班级数与班级总数之比)。2评估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自评得分 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B5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器材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卫生(保健)配备标准(试行)的要求(见桂教基教201174 号)。10随机抽查 30种,每缺 1种或2件(套)扣 1分(根据桂教基教201174 号文所列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抽查)。A2仪器图书装备50分B6图书配备(不含电子图书)生均藏书 40册,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 1%。 10生均藏书量每少 5册扣 1分(不足 5册不扣分),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达标的扣 1分。B7教师编制按照自治区规定的中小

4、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 8缺编 5%扣 0.5分,缺编 10%扣1分,缺编 15%以上扣 2分。B8岗位设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设置中级、高级教师岗位。6不按标准(中级及以上教师所占比例 0.5以上)设有中、高级岗位的扣 2 分,有空置岗位不聘任教师的扣 1分。A3教师队伍建设20分B9学历结构专任教师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合格率达到 95%以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40%以上。6专任教师中无教师资格的扣0.5分;学历合格率未达标的扣 0.5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未达 40%的扣 1分。分值合计 100说明:1.B 级指标评分扣

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不赋负分,得分达到本项分值 80%以上为达标;2.评估得分 80分以上为基本达标,每所学校都实现基本达标才能申请“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3附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表(小学)阳朔 县(市、区) 评估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自评得分 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B1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生)按学校规模分别为:6班,5.42 平方米/生;12班,4.2 平方米/生;18班,3.72 平方米/生;24班,3.68 平方米/生。18每少 0.5平方米扣 1分(不足 0.5的不扣;16 班按 6班标准计;712 班按 12班标准计;

6、1318 班按 18班标准计;19班以上按 24班标准计)。A1校园校舍建设30分B2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平方米)包括跑道、游戏场地、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器械场地等:6班,4328 平方米;12班,6438 平方米;18班,6824 平方米;24班,7482 平方米。12每少 500平方米扣 1分(不足 500不扣分;111 班按6班标准计;1217 班按 12班标准计;1823 班按 18班标准计;24班以上按 24班标准计)。B3科学、数学等仪器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卫生(保健)配备标准(试行)的要求(见桂教基教201174号)。18随机抽查 30种,每缺 1种或 3

7、件(套)扣 1分(根据桂教基教201174 号文所列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抽查)。A2仪器图书装备50分B4信息技术装备计算机生机比 301;按自治区基本办学标准配备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12生机比不足 301 扣 4分,不足401 扣 8分;多媒体教学设备少于 80%扣 2分,少于 50%扣 4分(该比例指配备教学设备的班级4数与班级总数之比)。评估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自评得分 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B5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器材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卫生(保健)配备标准(试行)的要求(见桂教基教201174号)。10随机抽查 30种,每缺 1种或 2件(套)扣 1分

8、(根据桂教基教201174 号文所列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抽查)。A2仪器图书装备50分B6图书配备(不含电子图书)生均藏书 30册,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 1%。 10生均藏书量每少 5册扣 1分(不足 5册不扣分),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达标的扣 1分。B7教师编制按照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 8缺编 5%扣 0.5分,缺编 10%扣 1分,缺编 15%以上扣 2分。B8岗位设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设置中级教师岗位。6不按标准(中级及以上教师所占比例 0.37以上)设有中级岗位的扣 2分,有空置岗位不聘任教师的扣 1分。A3教师队伍建设20分B9学历结构专任教师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合格率达到 98%以上,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 50%以上。 6专任教师中无教师资格的扣 0.5分;学历合格率未达标的扣 0.5分;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未达 50%的扣 1分。分值合计 100说明:1.B 级指标评分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不赋负分,得分达到本项分值 80%以上为达标;52.评估得分 80分以上为基本达标,每所学校都实现基本达标才能申请“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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