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外國學生及陸生學雜費收費表106 年 5 月 16 日第 555 次行政會議通過一、研究所應用科技學院 管理學院項 目 應科所醫工所色彩所專利所工程電資設計學院 人文社會學院 工管系 企管系財金所 資管系商管MBA學程科管所學雜費基數 35,800 31,720 35,800 31,720 20,400 20,400 26,620 13,360 20,400基本學分費 19,440 19,440 19,440 19,440 29,160 29,160 29,160 40,500 29,160碩士班學雜費 55,240 51,160 55,240 51,160
2、49,560 49,560 55,780 53,860 49,560學雜費基數 42,020 42,020 31,720 31,720 31,720 36,920基本學分費 14,580 14,580 14,580 24,300 19,440 19,440博士班學雜費 56,600-56,600 46,300 56,020 51,160 56,360- -幣別:新台幣註:1.本 校 自 90 學 年 度 起 , 研 究 生 需 繳 交 學 雜 費 基 數 至 畢 業 止 及 基 本 學 分 費 四 學 期 。2.學 分 費 為 每 學 分 3,240 元 ; 基 本 學 分 費 之 計 算 為
3、 : 每 學 分 費 用 ( 各 系 所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數 4) 。3.本校研究所外國學生及陸生選修大學部之課程,每學分之學分費為 3240 元,若於上、下學期選修 0 學分之課程,不收費,但暑期選修 0 學分之課程,則依上課時數計算,每一小時以 1 學分標準收費。4.管 理 學 院 商 管 專 業 學 程 (MBA 碩 士 班 )自 106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之 新 生 , 畢 業 學 分 數 調 降 為 45 學 分 , 每學 期 基 本 學 分 費 為 36450 元 , 基 本 學 分 費 之 計 算 為 : 每 學 分 費 用 ( 各 系 所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數 4) 。二、大學部費用別 工程、電資、設計等學院 及資管系 管理學院(不含資管系) 人文社會學院學費 34,680 34,680 35,700雜費 20,500 14,280 14,280合計 55,180 48,960 49,980學分費 2,280 2,120 2,060幣別:新台幣三、外國學生若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另有繳費標準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