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事项实施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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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奖励事项实施清单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质量监督站8 联办机构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9 办理地点 钦州市三沿路 11 号 1 楼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咨询电话 0777286208611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7255880012 设定依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主席令第十三号发布,自 2014 年 12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3 实施对象 参评的工地为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市、县二级共同管理。15 权限划分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地方志工作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16 行使内容 钦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钦州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工作。17 通办

3、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无。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一)县区、乡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2000m2 及以上;(二)在市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3000m2 及以上;(三)群体建筑,平均子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0 m2,且应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 3000 万元及以上;(五)扩建、改建的工程造价在 3000 万元及以上;(六)个别工程的建筑面积和规模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纪念意义,且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参评。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

4、空表附件 2、3。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一)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主体施工完成 30%以上,群体建筑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体建筑形象进度在主体 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尚未拆除。(二)对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完成合同造价的 30%以上 80%以下。 (三)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工地,不得参评。1.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如无施工许可证等;2.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 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 2 起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4. 发

5、生起重机械倒塌、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火灾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 5. 发生扰乱社会治安事件和食物中毒 30 人及以上的公共卫生事故; 6. 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野蛮施工、严重扰民受到举报、投诉而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 7. 本年度因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 8. 采用国家或自治区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产品和工艺;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 号) ; 10.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未执行建

6、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66 号) ; 11. 未开展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 12. 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审查标准评选活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桂建质安协 201445 号)发布的评分标准实行。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25 结果名称 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26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3。27 办件类型 承诺件。28 办理形式 单位办理。29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0 物流快递 自取。31 运行系统 无。32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问:如何获得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奖励?答:国

7、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33 责任事项 1.前期责任:收集整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相关材料,及时呈报处理。2.审查责任:审查材料的真伪及作用,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决定是否对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标准和方式。4.执行责任:兑现奖励。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4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符合奖励条件而审核不通过或不符合奖励条件而违规予以审查通过的;2.不按程序研究决定或决定错误或显失公平的;3.不及时兑现奖励或收取回扣的;4.工作中

8、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5.工作中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5 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不说明原因及依据;不能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低 行政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负责人2.在承办过程中收受财物或其他赠品 高行政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负责人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中行政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负责人44.送达文件不及时。 低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党委工作人

9、员、负责人附件:1.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3. 申请表附件 1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对审批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限 5 个工作日)推荐的单位、个人递交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并公示(限 7 个工作日)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获推荐单位、个人补充的全部内容评审小组决定(限 2 个工作日)通报表彰(限 1 个工作日)不予受理,告知有关单位、个人专家评审会评审(限 5 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文件要求形式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

10、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 申报资料封面 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单位公章2 申报资料目录 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单位公章3 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单位公章4 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方案 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单位公章5施工单位除上述(一)(四)项内容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施工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6 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

11、部位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桂建质安协 201445 号)原件 否 20 份 8 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附文字说 明附件 3钦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申报企业:(公章)申报项目:申报日期: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制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电话建筑面积(m 2) 结构类型层数 施工进度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工程简介及申报理由: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分情况检查日期总计得分(满分分值为100 分)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 分)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 分)脚手架(满分分值为10 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 分)“三宝” “四口”防护(满分分值为 10分)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 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分值为10 分)塔吊(满分分值为10 分)起重吊装(满分分值为5 分)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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