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呼玛县金山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一八年三月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 录1. 概述 .11.1 任务由来 .11.2 项目简介 .21.3 项目特 点 .21.4 评价技术路线 .31.5 项目符合性分析 .41.6 本项目主 要环 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21.7 环境影响报告 书主要结论 .132.总则 .142.1 编制依据 .142.2 环境功能区划 .18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92.4 评价工作等级和 评价 重点 .22
2、2.5 评价范围及环 境保护目标 .253. 建设 项目 工程分析 .283.1 本项目概 况 .283.2 项目组 成 .313.3 生产工艺 .373.4 项目总平面布置 .393.5 运输系统 .403.6 物料平衡 .403.7 工程占地 .423.8 生产工艺 流程及产污环节 .423.9 施工期污染及生态污染分析 .453.10 营运期污 染及 生态 污染分析 .46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II3.11 服务期满后污 染及生态影响分析 .543.12 清洁生产分析 .543.13 环境风险分析 .564. 环境现状调查与 评价 .594.1 区域自
3、然环境状况 .594.2 环境质量现 状评价 .635. 环境影响预 测与评价 .725.1 大气环境 影响分析 .72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835.3 声环境影响分析 .845.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9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905.6 水土流失预测分析 .925.7 运输路线环境影响分析 .935.8 矿山开采闭矿后环境影响分析 .945.9 环境风险评价 .95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1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16.2 营运 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36.3 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96.4 风险事故
4、防范与应急措施 .1116.5 环保投 资 .117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87.1 目的和意义 .1187.2 社会效益分析 .1187.3 环境效益分析 .118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III7.4 经济效益分析 .1187.5 结论 .119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08.1 环境管理 .1208.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1218.3 环境监测 .1238.4 项目“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 .124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69.1 建设概况 .1269.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27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289.4 主要环
5、境影响 .128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299.6 环境保护措施 .129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0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19.9 总结论 .131附件: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2 采矿权出让合同及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附件 3 林业部门意见;附件 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5 矿石检测报告;附件 6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核意见的函;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11. 概述1.1 任务由来在国家公路网调整过程中,把我省 2601km 的沿边公路作为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组成路段纳
6、入国道网 G331 国道丹东-阿勒泰公路(以下简称“丹阿公路” ),丹阿公路是我省打造以哈尔滨为轴心、绥满高速公路为轴边、连接边境口岸高速公路为骨架、沿边高等级公路为弧线的扇形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国道丹阿公路起于辽宁省丹东市、经吉林、黑龙江、内蒙、甘肃、终于新疆阿勒泰地区,线路沿边境线走行,规划全长 9300km,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国家边防公路及沿边物资运输大通道。丹阿公路我省境内段,起于东宁县老黑山黑吉省界,终于漠河县洛古河黑蒙省界,连接了我省 16 个边境县市,总里程 2601km,是沿边开放开发的重要通道。经过多年建设发展,目前大部分路段已经建成二级及以上公路,但仍有一些路段等级较低、路况较
7、差,急需升级改造。国道丹阿公路在呼玛至十八站段为四级公路,位于呼玛县和塔河县境内,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 7.5m;路面宽 6.0m,水泥混凝土路面。由于该路段道路等级低,路况差,导致该路段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低,成为丹阿公路的瓶颈路段,严重影响了丹阿公路作为国道的功能和作用,降低了区域内公路网的整体功效。为保证国道丹阿公路在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需要新建石场生产石料,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工。为了维护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科学开发矿山,为矿山提供生产依据,呼玛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对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进行资源量检测,按呼玛县国土资源局设定的 15 万
8、m3 开采规模,划定采矿范围,提交了 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建筑用石矿资源量检测报告和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建筑用石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呼玛县金山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建筑用石矿的采矿权,拟在呼玛县新民村东侧约 4.8 千米建设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项目,为国道丹阿公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2路在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供应石料。本项目产品为建筑用石,拟定采矿区面积 12669.6m2,资源储量为152035m3,拟露天开采 3 万 m3/a,服务年限 4.91 年,主要为国道丹阿公路在呼玛至十八
9、站段改扩建工程供应石料,还可以为本地及周边地区城乡房屋地基建筑供应石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呼玛县金山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展开细致的现场工作,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现状监测、数据处理、预测分析等,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主管部门及与会专家审查。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局、呼玛县环境保护局、呼玛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以及建设单位呼玛
10、县金山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积极配合,使得评价工作能顺利完成,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2 项目简介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建设规模:3 万 m3/a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呼玛县金山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本项目矿区隶属呼玛县管辖,位于新民村东侧约 4.8 千米处。工程投资:总投资 120 万元建设期及服务年限:该矿山建设工期 3 个月,服务年限 4.91 年。1.3 项目特点本项目产品为建筑用石,拟定采矿区面积 12669.6m2,资源储量为152035m3,拟露天开采 3 万 m3/a,服务年限 4.91 年。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开采工艺为台阶轮流开采、爆破落
11、矿、帮坡溜矿。本项目选址在呼玛县境内,呼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3玛县属于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规定,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其中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应做报告书。1.4 评价技术路线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要求,本次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在研究相关技术及其他有关文件基础上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了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为生态环境影响、环境空气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确定了保护目标,进一步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12、、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出相应工作方案。二、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对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与评价,详细进行工程分析,对各环境要素影响进行预测与分析。三、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并给出评价结论。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见图 1-4-1。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4图 1-4-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示意图1.5 项目符合性分析1.5.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5.1.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改)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改),本项目既
13、不属于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5.1.2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5资源开发活动。 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
14、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本项目在省道 S209 东北侧 3.5km 处,中间有丘陵坡地及林木阻隔,不在省道 S209 的直观可视范围内,本项目也不处于以上其他禁采区,所以,本项目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1.5.2 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5.2.1 与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矿产精深加工。推进地质勘探加快生成新矿权,梳理并盘活现有探矿权和采矿权,推动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和精深加工一体化,延长精深加工产业链。”本项目属于新建建筑用石开采项目,在推动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基础上,为国道丹阿
15、公路在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供应石料,保证国道丹阿公路在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的开工建设和顺利完工,还可以为本地及周边地区城乡房屋地基建筑供应石料。所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1.5.2.2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符合性规划指出:“ 到 2020 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农村环境质量初步改善;环
16、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进展”;“ 强化燃煤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 着力推进多污染源协同治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大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黑龙江省呼玛县新民张家店大沟采石场建筑用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6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开采项目,本项目没有污水外排,冬季采用电采暖,粉尘能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要求。1.5.2.3 与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 年)符合性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 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本项目选
17、址在呼玛县境内,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全省限制开发区域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分为:水源涵养型,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型,包括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 本项目选址在呼玛县境内,属于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是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根据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与功能定位可知“ 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适度开发林木和水资源,科学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以生态旅游、特色种养殖、绿色食品加工、北药开发、清洁能源等为主的接续和替代产业,形成生态主导型产业格局” 。本项目位于韩家园林业局新街基临场 153 林班内,按森林类别划分为
18、一般商品林地,按地类划分为无立木林地,按保护等级划分为类,可以用于采石场。本项目占地为林地和草地,占地面积范围内林地主要为火烧迹地,属于林地中的其它林地,植被主要是低矮的灌木,草地主要为小叶樟、苔草等,占地面积范围内植被量不大,所以,本项目对植被破坏性较小,对水源涵养影响不大。本项目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开发矿产资源,所以,本项目的选址符合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 年)的要求。1.5.2.4 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05 年)的协调性分析本项目矿区隶属呼玛县管辖,位于新民村东侧约 4.8 千米处,属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中121 呼玛河下游林、农业及湿地保护生态功能区。本项目生态功能区划见图 1-6-1。本区为呼玛县和塔河县部分地区,21545 平方公里。该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森林覆盖率降低;界江堤岸时有坍塌并引起水土流失;呼玛河下游湿地保护工作起步晚;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生产。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为保护森林植被,加大对界江沿岸水土保持林管护力度,开展生态林业建设,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适度发展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