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 表 须 由 领 导 干 部 本 人 亲 笔 填 写 )报 告 人 (签名)单 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阅 签 人 (签名)阅签日期 年 月 日中 共 萧 县 县 委 组 织 部2018 年 制填 表 须 知1本 表 须 由 领 导 干 部 本 人 亲 笔 填 写 。填 写 前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导 干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以 下 简 称 规 定 )和 领 导 干 部 个 人 有 关事 项 报 告 查 核 结 果 处 理 办 法 ,仔 细 阅 读 本 须 知 和 表 内 每 一 事 项 表 格下 方 的 填 写 说 明 。填 写 时
2、书 写 要 工 整 、清 楚 。封 面 和 承 诺 书 要 由 本 人亲 笔 签 名 。填 报 日 期 具 体 到 日 。2首 次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领 导 干 部 ,在 填 写 时 应 报 告 每 一 事项 的 具 体 内 容 。继 续 填 报 的 领 导 干 部 ,应 按 照 每 一 事 项 表 格 下 方 的 填写 说 明 ,属 于 延 续 性 的 内 容 ,分 别 填 写 是 否 有 变 化 ,如 有 变 化 ,应 报告 相 应 的 变 化 具 体 情 况 。3本 表 中 所 称 “子 女 ”,包 括 领 导 干 部 的 婚 生 子 女 、非 婚 生 子 女 、养 子
3、 女 和 有 抚 养 关 系 的 继 子 女 。所 称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是 指 领 导 干部 的 未 成 年 子 女 和 由 其 抚 养 的 不 能 独 立 生 活 的 成 年 子 女 。未 成 年 子女 是 指 不 满 18 周 岁 的 子 女 ;不 能 独 立 生 活 的 成 年 子 女 ,是 指 不 能 辨认 自 己 行 为 或 者 不 能 完 全 辨 认 自 己 行 为 的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或 限 制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以 及 无 劳 动 能 力 或 者 无 稳 定 收 入 ,不 能 独 立 生 活 的成 年 子 女 等 。4本 表 中 需
4、要 填 报 金 额 的 事 项 ,均 以 “万 元 ”为 单 位 ,小 数 点 后 保留 两 位 。境 外 的 存 款 、投 资 等 须 注 明 币 种 。5本 表 中 有 “”栏 的 为 选 择 栏 ,请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在 对 应 的 “”内划 “”。6某 一 事 项 内 容 较 多 在 表 格 中 填 写 不 下 时 ,请 复 制 相 应 事 项 的表 格 , 另 附 页 填 写 。7 领 导 干 部 须 实 事 求 是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 对 本 人 填 报 内 容 的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负 责 。8属 于 上 一 级 党 委 (党 组 )管 理 的 领
5、 导 干 部 的 报 告 材 料 ,由 所 在地 方 (单 位 )党 委 (党 组 )书 记 阅 签 。属 于 本 单 位 管 理 的 领 导 干 部 的 报告 材 料 ,不 需 要 阅 签 。9报 告 人 应 将 本 人 的 报 告 材 料 密 封 ,并 在 信 封 上 签 名 。0报 告 人 基 本 情 况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在职状态现 职 退 出 现 职 尚 未办 理 退 休 手 续 工 作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职 级身份证号 码户 籍地 址说明:工作 单位应填写全称或 规范简称,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请逐个分行填写。身份 证号码应 填写 18 位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应填
6、写居民户口簿“住址” 栏的详细地址。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1 本人的婚姻情况婚姻现状 未婚 已婚 离异 丧偶无变化变化时间婚 姻 变 化 情 况有变化 结婚 离婚丧偶 再婚说明:首次填 报的,应填写婚姻现状,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对应的 内划“”。继续 填报的,婚姻无变化的,在 “无变化”后的内划“”;婚姻发生变化的,在结婚、离婚、丧偶、再婚对应的 内划“”,并填写变化时间。提醒: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12-1本人持有普通护照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护 照 号 签发日期 有效期至 保管机构 备注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说 明 :普 通 护 照
7、 即 因 私 护 照 ,不 含 公 务 普 通 护 照 。首 次 填 报 的 ,无 此 类 情 况 的 ,应在 “护 照 号 ”列 下 方 空 格 内 填 写 “无 ”;有 此 类 情 况 的 ,应 填 写 填 报 时 的 有 效 普 通 护 照 情 况 ,以及 上 一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截 至 填 报 日 失 效 的 普 通 护 照 情 况 。继 续 填 报 的 ,应 先 在 表 格 右 上方 “有 变 化 ”或 “无 变 化 ”后 的 内 划 “”,有 变 化 的 在 表 格 内 填 写 变 化 情 况 。2-2本人因私出国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起止日期 所到国家 事 由
8、 审批机构 所 用 护 照 号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说明:填写 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 无此类情况”后的内划“” 。有此 类情况的,首次填 报的,填写上一年 1 月 1 日以来截至填 报日的因私出国情况;继续填报的,填写上次填报 以来的因私出国情况。所到国家 应填报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 的国家。 事由主要包括探 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3-1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效期限 保管机构
9、 备注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说明:首次填 报的,无此类情况的, 应在“证件名称”列下方空格内填写“ 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 证件情况,以及上一年 1 月 1 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证件情况。 继续填报的, 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 无变化”后的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23-2本人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起止日期 所到地区 事 由 审批机构 所 用 证 件 号 码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说明:填写 时,应先在表格右
10、上方“有此类情况”或“ 无此类情况”后的内划“” 。有此 类情况的,首次填 报的,填写上一年 1 月 1 日以来截至填 报日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继续填报的,填写上次填 报以来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事由主要包括探亲、访 友、学 术交流、就医、旅游、 继承、接受和处 理财产 等。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子女姓名姓 名 国 家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说明:首次填 报的,无此类情况的, 应在“子女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 继续填报的, 应先在表格右上方 “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的内划“” ,有 变化
11、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子女姓名姓 名 地 区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说明:首次填 报的,无此类情况的, 应在“子女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 继续填报的, 应先在表格右上方 “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的内划“” ,有 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36-1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姓 名 移 居 国 家(地 区 ) 现 居 住 城 市 移 居 证 件 号 码 移居类别 移 居 时 间 备 注外 国 国 籍 永 久 居 留 资 格 长 期 居 留 许 可 外 国 国
12、 籍 永 久 居 留 资 格 长 期 居 留 许 可 外 国 国 籍 永 久 居 留 资 格 长 期 居 留 许 可 说明:首次填 报的,无此类情况的, 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有此类情况的,应 填写现状。 继续 填报的, 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的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 长 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配偶、子女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 、台湾居民的,也属于 “移居国(境)外”情形。 应报告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也应报告配偶、子女中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13、备注” 栏填写移居国(境)外的变化情况,比如 “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6-2配偶、子女 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 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姓 名 所 在 国 家 (地 区 ) 工 作 、生 活 城 市 起 始 时 间 备 注说明:首次填 报的,无此类情况的, 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有此类情况的,应 填写现状。 继续 填报的, 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的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配偶、子女 “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 虽然没有取
14、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 长 期居留许可,但截至填报 日 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一年以上的情况。 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期间 ,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入境)的,仍视为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4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配 偶 姓 名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 位 性 质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军 队 学 生 其 他 是 否 担 任高 级 职 务私 营 企 业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境 外 非 政 府组 织 的 境 内 代 表 机 构 是 否 是否在国(境)外 是
15、 否 证件名称妻子丈夫证件号码子 女 一 姓 名 是 否 为共 同 生 活 子 女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 位 性 质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军 队 学 生 其 他 是 否 担 任高 级 职 务私 营 企 业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境 外 非 政 府组 织 的 境 内 代 表 机 构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在 国 (境 )外 是 否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配偶姓名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 位 性 质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军 队 学 生 其 他 是 否 担 任高 级 职 务私
16、营 企 业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境 外 非 政 府组 织 的 境 内 代 表 机 构 是 否 是否在国(境)外 是 否 证件名称儿子女儿证件号码说 明 :首 次 填 报 的 ,应 填 写 现 状 。继 续 填 报 的 ,应 先 在 表 格 右 上 方 “有 变 化 ”或 “无变 化 ”后 的 内 划 “”,有 变 化 的 在 表 格 内 填 写 变 化 情 况 。子 女 无 配 偶 的 ,应 在 “配 偶 姓 名 ”列下 方 空 格 内 填 写 “无 ”。未 从 业 人 员 应 填 写 就 读 情 况 、学 龄 前 或 待 业 等 ;退 休 人 员 应 填 写 退休
17、 前 工 作 单 位 及 原 任 职 务 ,退 休 后 再 就 业 的 ,再 就 业 情 况 一 并 填 写 。持 有 居 民 身 份 证 的 ,填 写 18 位 公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同 时 持 有 军 官 证 等 其 他 证 件 的 ,证 件 情 况 填 写 在 “个 人 认 为 需 要报 告 的 其 他 事 项 ”栏 。受 聘 担 任 私 营 企 业 高 级 职 务 或 在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境外 非 政 府 组 织 在 境 内 设 立 的 代 表 机 构 中 担 任 由 外 方 委 派 、聘 任 的 高 级 职 务 的 ,需 在 “是 否 担任
18、 高 级 职 务 ”栏 “是 ”后 的 内 划 “”。关 于 “高 级 职 务 ”,对 上 市 公 司 ,以 公 司 章 程 对 经 营 管理 层 的 具 体 设 定 为 准 ;对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非 上 市 企 业 ,以 其 章 程 对 经 营 管 理 层 的 具 体设 定 为 准 。“高 级 职 务 ”一 般 包 括 :法 定 代 表 人 、正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监 事 、正 副 经 理 (总 裁 )、总会 计 师 (财 务 总 监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以 及 境 外 非 政 府 组 织 的 境 内 代 表 机 构 的 首 席代 表
19、、代 表 。5从业情况(续)子 女 二 姓 名 是 否 为共 同 生 活 子 女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 位 性 质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军 队 学 生 其 他 是 否 担 任高 级 职 务私 营 企 业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境 外 非 政 府组 织 的 境 内 代 表 机 构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在 国 (境 )外 是 否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配偶姓名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 位 性 质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军 队 学 生 其 他 是 否 担 任高 级 职 务私 营
20、 企 业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境 外 非 政 府组 织 的 境 内 代 表 机 构 是 否 是否在国(境)外 是 否 证件名称儿子女儿证件号码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变化 无变化姓 名 被追究时间 被追究原因 处理阶段 处理结果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刑事审判 刑罚执行 执行完毕 其 他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刑事审判 刑罚执行 执行完毕 其 他 说明:首次填 报的,无此类情况的, 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有此类情况的,应 填写截至填报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继续填报的,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
21、的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6规定第四条所列事项9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 补贴等 (万元/全年)工资 (含津 贴、补贴) 奖 金 其 他 合 计说明:应填 报本人上一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扣除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 年金等后的工资及各 类奖金、津 贴、补贴等全年 实际所得的情况。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计入工资收入。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填写在工 资栏内。10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 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万元/全年)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讲 学 写 作 咨 询 审 稿 书 画 其 他
22、 合 计说明:无此 类情况的,在“无此类情况”后的内划“”。有此类情况的,应先在表格右上方“ 有此类情况” 后的 内划“” ,再填 报本人上一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扣除所得税后的讲学、写作、咨询、审稿、 书画等劳务所得的情况,并填写具体金额。1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有变化 无 变化产权人姓 名房产来源(去向) 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房产性质和功能类型交易时间(年月)交易价格(万 元 )购买 继承 接 受 赠 与 其 他 来 源 出售 赠 与 他 人 其 他 去 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车 位 、储
23、藏 间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 受 赠 与 其 他 来 源 出售 赠 与 他 人 其 他 去 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车 位 、储 藏 间 其 他 7房产情况(续)产权人姓 名房产来源(去向) 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房产性质和功能类型交易时间(年月)交易价格(万 元 )购买 继承 接 受 赠 与 其 他 来 源 出售 赠 与 他 人 其 他 去 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车 位 、储 藏 间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 受 赠 与 其 他 来 源 出售 赠 与 他 人 其 他 去 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24、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车 位 、储 藏 间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 受 赠 与 其 他 来 源 出售 赠 与 他 人 其 他 去 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车 位 、储 藏 间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 受 赠 与 其 他 来 源 出售 赠 与 他 人 其 他 去 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车 位 、储 藏 间 其 他 说明:首次填 报的,应填写现状。无房 产的, 应在“产权人” 列下方空格处填写“无”;有房产的, 应在表格内详细 完整填写。 继续填报 的,应 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的 内划“
25、” ,有 变化的在表格内详细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变化情况。 填写变化情况时,既要填写购买、 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获 取的房产情况,也要填写出售、赠与他人等方式处置房产的情况。 应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所有房 产,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产 ,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产。 房产是共有产权的,应填写所有的 产权人姓名,同时在“产权人”栏中注明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其中按份共有的应注明所占份额。 房产性质和功能类型主要包括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以及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 车位、储藏间等。厂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要填报。 租 住 的 房 屋 ,租 赁 的 车 库 、车 位 、储 藏 间 等 ,不 需 要 填 报 。已 取 得 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 ,具 体地 址 、建 筑 面 积 、房 产 性 质 和功能类型等 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买卖 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与他人共有的房产, “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 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 门 、台湾)的房产情况,填写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事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