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闫湾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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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新安县闫湾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洛新交易2017140 号 招 标 人: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1目 录第一卷1第 1章 招标公告2第 2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82招标文件103投标文件114投标135开标136评标14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9纪律和监督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 3章 评标办法25第 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 1节 通用合同条款34第 2节 专用合同条款73第 3节 合同附件格式78第 5章 工程量清单79第二卷85第 6章 图纸86第三卷8

2、7第 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8第四卷89第 8章 投标文件格式900第一卷1第 1章 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关于新安县闫湾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新安县闫湾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法人为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新安县闫湾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40 号2.3项目概况:闫湾骨干坝位于新安县磁河小流域,坝址位于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闫湾村西南张沟内。骨干坝坝

3、址以上流域面积 3.7km2,干沟长度 2.9km,干沟平均比降 0.056。2.4投资概算:总投资约 110万元2.5标段划分:该工程共分一个标段。2.6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2.7资金来源:国家资金2.8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2证;(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

4、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3.2投标人须具有发布公告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13-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 2015 年(含 2015年)的审计报告)。3.4 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以加

5、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5月 15日至 2017年 5月 1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 15: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项目经

6、理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3证明材料(网页截图);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发布公告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

7、委员会独立负责。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5月 15日至 2017年 5月 19日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图纸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4.4开标时间:2017 年 6月 21日上午 8时 40分整。4.5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6、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7、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刘砥柱、程海玲、秦毅8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联 系 人:李女士地 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四楼电 话:15937909046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 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联 系 人:李先生电话/传真:0379-601681564电子邮箱:第 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1.1.3 招标代理机构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 项目名称 新安县闫湾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 洛新交易2017140 号1.1.5 建设地

9、点 新安县闫湾村1.1.6 现场管理机构 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1.1.7 设计人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1.8 监理人 /1.2.1 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1.3.2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10、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8)投标人须具有发布公告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13-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 2015年(含 2015年)的审计报告)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本次招

11、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6月 21日上午 08时 40分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标前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材料等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呈澄清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60日历天内6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10000.00 元)户名: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05027609200184477-000000003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安支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仅限转账形式递交,须

1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应于 2017年 6月 20日 17:00 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注:交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人须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转账凭证,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如果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不能参与开标,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及招标人出具书面放弃函,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3年、2014 年、2015 年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4年 1

13、月 1日以来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014年、2015 年、2016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复印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按与正本一致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副本应与正本保持同版一致。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正、4 副,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3.7.5 标书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不允许活页装订,否则为废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4.1.2 封套上写明

14、(正/副本)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声明在 2017年 6月 21日上午 08:40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说明 5.2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当天从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评委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15、、第二名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类似项目 指工程内容或工程性质类似的项目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提交10.3 原件 提交10.5 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应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10.6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的承包方式10.71.开标时投标单位须递交原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辅助资料的原件,投标人相应原件装档案袋,封面附相应资质原件一览表,主要包括投标人名称、标段、资质原件名称等)。2.招标控制价:开标前 3日公布,招标控制价为该工程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l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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