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 1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在校生国(境)外大学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申请表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电话本人于_年_月至_年_月因_赴_ _国(地区)_大学交流(交换)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申请转换成我校相应课程。申请人签名:学生所修国(境)外学校的课程 转换后的我校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或副修课程)学 分课程名称(原文名称、中文名称) 学 时原 学 分 折 算 后学 分成 绩 课程名称 课 程 代 码 课 程 性 质 课 程 归 属学 时 、内 容相 似 率学 分 成 绩课程认定转换栏经审核以上课程各类信息真实、有效,同意该生申请将国(境)外大学学习期间所修
2、课程转换成我校相关课程。 外事办(国际教育部)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同意该生在国(境)外大学学习期间所修以上课程转换成我院 (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副修课程) 。 分院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年 月 日教学部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年 月 日注:1、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同一开课学院的课程填在同一张表中,不同开课学院分表填写,随附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2、外事办(国际教育部)审核其所修课程的真实性、翻译的准确性及学分折算;分院对学生所修得的课程进行专业认定、成绩和学分的转换。3、本表及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教学部,原件、其他材料由分院留存。分院在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课程成绩、学分的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