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医院新址工程项目临电接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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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新 址 工 程 项 目 临 电 接 入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 包招 标 文 件第 七 章 工 程 量 清 单招 标 人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代 建 局招 标 代 理 单 位 :广 州 建 成 工 程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日 期 : 2017 年 7 月1目 录第一部分 工程量清单计价须知 .2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2一、总说明 .2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5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5四、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7五、规费、税金计价说明 .8六、其它说明 .9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 .10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2、说明 .101、箱式变压器(含附件)清单项目 .102、高压配电柜(含附件)、直流屏清单项目 .103、箱式高压室清单项目 .104、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清单项目 .115、电缆(含附件)清单项目 .116、配线清单项目 .117、电缆井(含手孔井)清单项目 .118、电缆沟(含附件)清单项目 .119、电缆保护管(含附件)清单项目 .1210、顶管清单项目 .1211、拆除路面(包括各类面层及底层)工程清单项目 .1212、恢复路面(包括各类面层及底层)工程清单项目 .1313、临电设施保护性拆除清单项目 .13三、机电安装工程各系统主材费、安装费界定表: .13第二部分 工程量清单填报须知

3、.15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 .162第 一 部 分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须 知第 一 节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说 明一 、 总 说 明1、 本 项 目 执 行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 、 广 东 省 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后 调 整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依 据 的 通 知 ( 粤 建 市函 20161113 号 ) 和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站 关 于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后 广 州 市 建 设工 程 计 价 有 关 问

4、题 的 通 知 ( 穗 建 造 价 201631 号 ) 。2、 凡 在 本 说 明 中 已 明 确 的 须 按 本 说 明 执 行 ; 在 本 说 明 中 未 明 确 的 则 按 关 于 实 施(GB50854-2013)等 的 若 干 意 见 ( 粤 建 造 发 2013 4 号 )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指 引 ( 粤 建 造 发 2013 6 号 )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通 则 (2010) 的 规 定 执 行 ; 在 本 说 明 及 关 于 实 施 (GB50854-2013)等 的 若 干 意 见 ( 粤 建 造 发 201

5、3 4 号 )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指 引 ( 粤 建 造 发 2013 6 号 )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计 价 通 则 (2010) 中 均 未 明 确 的 , 则 按 房 屋 建 筑 与 装 饰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范( GB50854-2013) 、 通 用 安 装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范 ( GB50856-2013) 、 市 政 工 程 工程 量 计 算 规 范 ( GB50857-2013) 、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范 ( GB50858-2013) 等 国 标 计 算 规 范 的

6、 规 定 执 行 ; 以 上 均 未 明 确 的 则 按 广 东 省 建 筑 与 装 饰 工 程 综 合 定 额(2010) ( 含 钢 结 构 ) 、 广 东 省 安 装 工 程 综 合 定 额 (2010) 、 广 东 省 市 政 工 程 综 合 定 额(2010) 、 广 东 省 园 林 建 筑 绿 化 工 程 综 合 定 额 ( 2010) 等 专 业 定 额 的 规 定 执 行 。 3、 工 程 总 报 价 由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 含 安 全 防 护 、 文明 施 工 措 施 费 ) 、 其 他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7、、 规 费 和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五 部 分 组 成 , 其 中 分 部 分项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 含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 、 其 他 项 目 清单 、 规 费 报 价 均 为 不 包 含 进 项 税 额 的 报 价 。 报 价 应 充 分 考 虑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和 施 工 组 织 设计 涉 及 的 内 容 , 不 允 许 报 价 与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和 施 工 组 织 严 重 脱 节 或 工 程 量 清 单 各 项 单 价存 在 严 重 不 合 理 报 价 。4、 工 程 量 清 单

8、项 目 中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须 与 本 说 明 和 规 定 共 同 使 用 。 工 程 量 清 单项 目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除 包 括 上 述 内 容 外 , 还 应 结 合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所 附 合 同 条 款 、 图3纸 等 技 术 文 件 、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及 标 准 、 现 场 施 工 条 件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及 施 工 方 案 等 阅 读 、理 解 并 进 行 报 价 。5、 投 标 人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量 清 单 没 有 开 列 的 项 目 或 认 为 清 单 及 清 单 工 程 量 描 述有 误 时

9、 , 投 标 人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 经 招 标 人 以 答 疑 纪 要 或 澄 清 文 件 方 式 确 认 后 可 增 列或 修 正 。6、 工 程 量 报 价 清 单 内 的 每 一 清 单 项 目 均 需 填 报 单 价 和 合 价 ,对 没 有 填 报 或 填 报 为“0”的 单 价 与 合 价 项 目 ,则 视 为 该 项 费 用 已 含 在 其 他 工 程 量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与 综合 合 价 内 。7、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主 材 若 属 招 标 人 推 荐 品 牌 范 围 的 , 则 按 招 标 人 推 荐 的 供 货 厂 家进

10、行 报 价 。 投 标 人 在 填 报 单 价 的 同 时 , 必 须 在 主 要 材 料 设 备 品 牌 汇 总 一 览 表 中 列明 所 选 用 材 料 及 设 备 的 品 牌 、 产 地 等 , 否 则 投 标 人 中 标 后 , 发 包 人 有 权 要 求 中 标 人 按发 包 人 的 要 求 采 购 。 招 标 文 件 未 列 明 推 荐 供 货 厂 家 的 , 投 标 人 必 须 注 明 所 选 用 材 料 设 备的 品 牌 、 产 地 、 规 格 、 等 级 、 单 价 , 如 未 列 明 , 则 按 发 包 人 的 要 求 采 购 。 属 于 招 标 人 暂定 价 的 主 材

11、, 报 价 时 按 暂 定 价 计 列 , 结 算 时 按 合 同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8、 投 标 人 所 报 的 材 料 及 设 备 单 价 均 为 到 工 地 结 算 价 ( 不 包 含 进 项 税 额 ) , 即 包 含原 价 、 采 购 费 、 税 费 、 运 杂 费 及 运 输 损 耗 、 仓 储 保 管 费 、 装 卸 费 、 吊 装 费 及 场 内 二 次 转运 费 等 。9、 投 标 人 填 报 工 程 量 清 单 时 对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数 据 及 内 容 、 表 格 格 式 除招 标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和 单 ( 合 ) 价 分 析

12、 表 中 可 插 入 行 以 外 均 不 得 改 动 并 严 格 按 招 标 文 件 工程 量 清 单 中 的 项 目 顺 序 填 写 , 如 有 改 动 因 此 所 造 成 的 责 任 及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已 承 担 。10、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电 子 文 件 必 须 能 够 打 开 , 电 子 文 件 的 内 容 必 须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求 格 式 填 报 , 不 得 擅 自 调 整 格 式 及 顺 序 , 同 时 电 子 文 件 内 容 必 须 与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内容 一 致 。11、 所 有 报 价 的 币 种 均 为 人 民 币 ;

13、工 程 数 量 、 单 价 、 合 价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第 三 位 小数 四 舍 五 入 。12、 对 于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某 清 单 项 目 或 清 单 项 目 中 的 某 一 项 ( 或 某 几 项 ) 工 作 内 容若 实 际 未 发 生 的 , 则 在 结 算 时 应 扣 除 未 发 生 的 清 单 项 目 或 清 单 项 目 中 未 发 生 部 分 工 程 内容 的 相 应 费 用 。13、合价项目的投入若能满足施工组织和验收要求,则按合同全额支付和结算(招标人统一调配的除外) ;若不能满足施工组织和验收要求且经整改 10 天仍不满足要求的,4则由发包人有权另

14、行委托队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有无超过合同中该项目的合价,均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在其结算中扣除;经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此类事件每发生一次,在其相应结算中扣除人民币伍万元。14、不 合 理 报 价 及 不 平 衡 报 价 的 处 理( 1) 开 标 后 签 订 合 同 前 或 整 个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 在 保 持 中 标 总 价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 招标 人 将 对 经 济 标 投 标 报 价 文 件 进 行 算 术 校 核 和 修 正 。( 2) 经 济 标 投 标 报 价 文 件 的 算 术 性 校 核 和 修 正 办 法 如 下 : 按 招 标 文 件 开 标 、 评 标

15、 及 定 标 办 法 相 关 约 定 执 行 ; 投 标 文 件 综 合 单 ( 合 ) 价 分 析 表 中 凡 出 现 费 率 的 必 须 填 报 , 费 率 的 数 据 由 投 标 人根 据 企 业 自 身 实 力 自 行 填 报 。 投 标 人 在 相 同 专 业 工 程 的 单 ( 合 ) 价 分 析 表 中 的 费 率 必 须填 报 一 致 , 否 则 , 评 标 时 以 其 投 标 时 的 报 价 进 行 评 审 , 结 算 时 以 组 成 中 标 价 的 费 率 计 算 。在 确 定 合 同 换 算 综 合 单 价 及 合 同 外 新 增 项 目 综 合 单 价 时 , 以 低

16、费 率 进 行 计 算 。 如 报 为0 或 不 填 报 者 则 视 为 0。 投 标 文 件 综 合 单 ( 合 ) 价 分 析 表 中 , 若 填 报 的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与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单 中 的 主 材 费 价 格 中 相 应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不 一 致 , 按 组 成 中 标 价 的 综 合 单 价 对 应 的 主 材 费价 格 或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作 为 合 同 换 算 综 合 单 价 及 合 同 外 新 增 项 目 综 合 单 价 主 材 价 格 确 定 的依 据 。 相 同 清 单 项 目 ( 指 专 业 类 别 、 清 单 项 目 名

17、 称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工 作 内 容 、 计 量 单位 都 相 同 的 清 单 项 目 ) 只 需 填 报 一 个 综 合 单 价 分 析 表 ,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表 中 的 综 合 单价 须 与 综 合 单 价 分 析 表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对 应 一 致 , 否 则 结 算 时 以 组 成 中 标 价 的 综 合 单 价 计算 。 相 同 清 单 项 目 只 能 有 一 个 投 标 单 价 , 若 相 同 清 单 项 目 出 现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投 标 单价 , 结 算 时 原 合 同 数 量 的 综 合 单 价 以 组 成 中 标 总 价 的

18、 相 应 投 标 单 价 计 算 ; 超 出 原 合 同 清单 数 量 外 的 新 增 数 量 , 其 综 合 单 价 按 以 上 相 应 投 标 单 价 中 的 最 低 值 计 取 。15 非 承 包 人 原 因 引 起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变 化 , 其 综 合 单 价 的 调 整 原 则 :( 1) 对 任 一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清 单 项 目 , 如 结 算 工 程 量 与 招 标 工 程 量 相 比 变 化 幅 度在 10%以 内 时 , 其 综 合 单 价 不 做 调 整 , 执 行 原 有 合 同 综 合 单 价 。( 2) 对 任 一 分 部 分 项 工

19、程 的 清 单 项 目 , 如 结 算 工 程 量 与 招 标 工 程 量 相 比 变 化 幅 度在 10%以 外 , 且 该 清 单 项 目 原 综 合 单 价 (1+100%)基 准 价 ( 基 准 价 指 以 合 同 约 定 的 合同 外 新 增 项 目 计 价 规 定 核 算 的 综 合 单 价 , 下 同 ) , 或 原 综 合 单 价 (1-50%)基 准 价 , 对5超 过 招 标 工 程 量 10%以 外 部 分 ( 如 超 过 11%, 只 对 1%的 部 分 进 行 调 整 ) 其 综 合 单 价 按基 准 价 进 行 调 整 和 结 算 。( 3) 不 满 足 上 述 第

20、 ( 2) 点 的 , 综 合 单 价 不 做 调 整 , 执 行 原 有 合 同 综 合 单 价 。16、 投 标 文 件 有 漏 项 的 ,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 漏 项 项 目 清 单 工 程 量 以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和清 单 修 正 项 为 依 据 计 列 , 漏 项 项 目 综 合 单 价 按 该 【 前 3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 相 应 投 标 单 价平 均 值 计 列 , 形 成 漏 项 项 目 工 程 量 清 单 作 为 合 同 附 件 ; 在 工 程 结 算 时 , 按 施 工 实 际 工 程数 量 减 漏 项 项 目 招 标 工 程 数 量 计 算

21、增 减 工 程 量 , 增 减 工 程 量 乘 以 上 述 综 合 单 价 作 为 漏 项项 目 结 算 款 。二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说 明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 指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 图 纸 、 国 家 规 范 、 技 术 文 件 标 准 等 内容 , 采 取 综 合 单 价 包 干 计 价 的 项 目 。 综 合 单 价 是 指 完 成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规 定 计 量 单 位 项 目全 部 工 作 内 容 所 需 的 所 有 相 关 费 用 , 包 括 人 工 费 、 材 料 费 、 机 械 费 、 管 理 费 、 利

22、 润 、 不可 预 见 费 、 夜 间 施 工 增 加 费 、 在 洞 内 、 地 下 室 内 、 库 内 或 暗 室 内 ( 需 要 照 明 ) 进 行 施 工增 加 费 、 建 筑 物 超 高 增 加 人 工 、 机 械 费 、 泵 送 增 加 费 等 。 综 合 单 价 包 干 的 项 目 , 除 合 同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和 政 府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文 件 规 定 可 以 调 整 外 , 无 论 施 工 条 件 或 施 工 图 纸是 否 发 生 变 化 , 在 合 同 执 行 期 内 综 合 单 价 固 定 不 变 。 各 费 用 定 义 如 下 :1、 人 工

23、 、 材 料 、 机 械 费 、 管 理 费 和 利 润 的 定 义 按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通 则2010 及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后 调 整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依 据 的 通 知 ( 粤 建 市 函 20161113 号 文 ) 、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站 关 于 营 业 税 改增 值 税 后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穗 建 造 价 201631 号 ) 的 规 定 执 行 。2、 不 可 预 见 费 指 市 场 物 价 的 不

24、 稳 定 因 素 、 政 府 部 门 颁 发 的 各 项 调 价 文 件 、 气 候 等自 然 条 件 的 不 利 影 响 ( 不 可 抗 力 除 外 ) 、 技 术 经 济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 如 资 源 、 劳 力 、 交 通条 件 等 ) 、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调 控 政 策 的 影 响 所 产 生 的 额 外 一 切 费 用 ( 项 目 建 设 所 必 须 、 政府 专 门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文 件 规 定 除 外 ) 。三 、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计 价 说 明措 施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 指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 图 纸 、 国 家 规 范 、

25、技 术 文 件 标 准 等 内 容 , 完成 本 招 标 项 目 施 工 , 发 生 于 该 招 标 项 目 承 包 期 内 非 工 程 实 体 项 目 费 用 。措 施 项 目 的 实 施 要 求 须 满 足 省 市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及 发 包 人 制 定 的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61、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是 指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的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 施 工 现 场 环 境与 卫 生 标 准 和 有 关 规 定 , 购 置 和 更 新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设 施 、 保 证 和 改 善 安 全 生 产 条件 及

26、 作 业 环 境 所 需 要 的 费 用 ,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作 为 非 竞 争 性 报 价 , 不 低 于 依据 省 市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费 率 计 算 所 需 费 用 总 额 含 粤 建 价 函 (2007)489 号 关 于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计 算 补 充 规 定 的 通 知 、 粤 建 价 函 200838 号 关 于 实 施“平 安 卡 ”管 理 费 用 计 算 的 补 充 规 定 、 穗 建 筑 2008967 号 转 发 省 建 设 厅 关 于 安 全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27、用 计 算 补 充 规 定 的 通 知 等 , 所 有 投 标 人 按 招 标 人 公 布 的 固 定金 额 填 报 。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专 款 专 用 , 要 求 在 承 包 人 财 务 管 理 中 单 独 列 出 安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项 目 费 用 清 单 备 查 。 在 中 标 后 , 承 包 人 须 针 对 安 全 防 护 及 文 明 施工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详 细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安 全 防 护 及 文 明 施 工 的 实 施 以 招 标 人 批 准 的 施 工组 织 进 行 , 但 安 全 防 护 、 文

28、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的 总 价 不 变 。招 标 人 提 出 的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是 根 据 一 般 情 况 所 列 , 因 此 投 标 人 在 报 价 时 , 应 根 据 本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拟 采 用 的 施 工 方 案 , 详 细 分 析 其 所 含 的 项 目 特 征 和 工 程 内 容 , 自 行 报价 , 投 标 人 没 有 计 算 或 少 计 算 的 费 用 , 视 为 已 包 括 在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内 。( 1) 环 境 保 护 费 : 指 施 工 现 场 为 达 到 环 保 部 门 要 求 所 需 要 的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 施

29、工 现 场 的 各 种 粉 尘 、 废 气 、 废 水 、 固 定 废 弃 物 以 及 噪 声 、 振 动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和 危 害 的 控制 措 施 费 用 ; 每 日 洒 水 降 尘 费 用 ; 噪 声 、 振 动 的 施 工 机 械 采 取 减 轻 噪 声 扰 民 的 控 制 措 施费 用 ; 除 四 害 、 预 防 传 染 性 疾 病 的 措 施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 2) 文 明 施 工 费 : 指 施 工 现 场 文 明 施 工 所 需 的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

30、 现 场 施 工 围 栏 、围 挡 、 围 墙 的 搭 设 、 维 修 、 拆 除 费 或 摊 销 费 ; 外 围 墙 美 化 、 场 容 场 貌 、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人 员 岗 位 标 卡 、 材 料 堆 放 、 垃 圾 存 置 、 现 场 防 火 、 企 业 标 志 、 五 板 一 图 、 统 一 服 装 等 的设 置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 3) 临 时 设 施 费 : 指 承 包 人 为 进 行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所 必 须 搭 设 的 生 活 和 生 产 用 的 临时

31、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和 其 他 临 时 设 施 费 用 等 , 包 括 : 临 时 宿 舍 、 文 化 福 利 及 公 用 事 业 房 屋与 构 筑 物 , 仓 库 、 办 公 室 、 加 工 厂 以 及 招 标 范 围 内 水 、 电 、 管 线 等 临 时 设 施 和 小 型 临 时设 施 。 临 时 设 施 费 用 包 括 临 时 设 施 的 搭 设 、 维 修 、 拆 除 和 摊 销 费 , 还 包 括 因 场 地 的 实 际使 用 情 况 而 发 生 的 二 次 或 多 次 搬 迁 搭 拆 费 用 及 场 地 租 赁 费 ( 含 办 理 用 地 手 续 费 的 费 用 )

32、。工 程 竣 工 后 , 除 招 标 人 通 知 需 移 交 给 招 标 人 外 , 承 包 人 在 接 到 招 标 人 书 面 通 知 后 的 一 星期 内 无 条 件 拆 除 、 恢 复 原 状 、 清 理 场 地 并 垃 圾 外 运 。 投 标 人 报 价 时 应 考 虑 工 期 、 附 近 的7租 赁 水 平 、 折 旧 、 回 收 摊 销 及 招 标 人 视 需 要 留 用 设 施 的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 4) 安 全 施 工 费 : 指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施 工 所 需 的

33、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 临 边 、 洞 口 、 交叉 、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防 护 费 用 , 保 健 急 救 措 施 费 用 ; 安 全 帽 、 安 全 带 、 安 全 网 及 安 全 设 施的 检 测 费 用 ; 施 工 机 具 防 护 费 用 ; 按 省 市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对 建 设 工 程 实 行 平 安 卡 制 度 所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2、 为 配 合 第 三 方 检 测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 指 承 包 人 配 合 发 包 人

34、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所 发 生的 人 工 、 材 料 ( 如 送 检 材 料 样 品 ) 、 机 械 及 配 合 费 用 ( 提 供 检 测 工 作 条 件 ) 及 对 检 测 造成 的 孔 洞 等 由 承 包 人 按 技 术 要 求 采 用 合 格 材 料 修 补 恢 复 的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 发 包 人 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费 用 不 含 在 投 标 报 价 内 ,其 检 测 费 用 由 发 包 人 另 行 支 付 给 第 三 方 检 测 单 位 。 由 发 包 人 委

35、托 第 三 方 检 测 的 项 目 , 如果 检 测 一 次 或 数 次 不 合 格 , 其 检 测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 发 包 人 只 承 担 检 测 合 格 时 的 检 测费 用 ,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工 程 项 目 承 包 人 须 免 费 返 工 到 合 格 为 止 。3、 其 他 措 施 费 用 : 以 上 措 施 项 目 没 有 体 现 的 , 施 工 中 又 必 须 发 生 或 者 投 标 人 认 为为 完 成 本 工 程 项 目 将 会 发 生 的 其 他 措 施 费 用 。 工 程 内 容 及 其 报 价 由 投 标 人 自 列 , 并 附 单价 分 析

36、。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四 、 其 他 项 目 清 单 计 价 说 明其 他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除 合 同 约 定 和 政 府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文 件 规 定 可 以 调 整 的 以 外 , 合 同执 行 期 内 固 定 不 变 。1、 暂 列 金 额 : 是 指 招 标 人 在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暂 定 并 包 括 在 合 同 价 款 中 的 一 笔 款 项 ,用 于 施 工 合 同 签 订 时 尚 未 确 定 或 者 不 可 预 见 的 所 需 材 料 、 设 备 、 服 务 的

37、采 购 , 施 工 中 可能 发 生 的 工 程 变 更 、 合 同 约 定 调 整 因 素 出 现 时 的 工 程 价 款 调 整 以 及 发 生 的 索 赔 、 现 场 签证 确 认 等 的 费 用 。 暂 列 金 额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 以 招 标 人 正 式 公 布 的 固 定 金 额 进 行 填 报 。 计量 支 付 、 结 算 时 , 以 合 同 计 列 的 暂 列 金 额 为 限 额 , 按 合 同 约 定 和 承 包 人 实 际 完 成 的 工 作量 依 据 合 同 变 更 计 价 原 则 计 量 支 付 、 结 算 , 未 使 用 部 分 仍 归 发 包 人 所 有

38、。2、 预 算 包 干 费 :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施 工 雨 水 、 污 水 的 排 除 ; 因 地 形 、 施 工 组 织 影 响等 因 素 造 成 的 二 次 运 输 ( 包 括 场 内 外 料 具 的 多 次 搬 迁 ) ; 工 程 用 水 加 压 措 施 ; 场 地 清 理及 垃 圾 外 运 ; 施 工 材 料 堆 放 场 地 的 整 理 ; 施 工 材 料 堆 放 场 地 租 赁 费 ( 含 办 理 用 地 手 续 费的 费 用 ) ; 补 洞 工 料 费 ; 工 程 半 成 品 、 成 品 保 护 费 ; 施 工 中 的 临 时 停 水 停 电 ; 日 间 施 工照 明

39、增 加 费 ; 挖 土 方 的 塌 方 。 场 地 清 理 及 垃 圾 外 运 项 若 承 包 人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则8由 发 包 人 另 行 委 托 队 伍 进 行 清 运 , 实 际 清 运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 若 专 业 工 程 承 包 人 产 生的 垃 圾 与 总 承 包 管 理 单 位 产 生 的 垃 圾 责 任 划 分 不 清 且 不 按 规 定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则 由 发 包 人另 行 委 托 队 伍 进 行 清 运 , 实 际 清 运 费 用 按 专 业 工 程 承 包 单 位 与 总 承 包 单 位 各 自 合 同 造 价占 总 合 同 造 价 的 比 例 分 摊 。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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