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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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贵州大学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贵大发2007127 号)和贵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贵大发201714 号)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实际,特制订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围绕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西部优秀、国内有影响和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商学院的奋斗目标,构建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相适应的考核制度,并为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学院岗位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分类分级考核,准确评价我院各类各级人员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教职工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聘期考核工作以学校关于职务、岗位职责要

2、求为依据,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为原则,以教师岗位职责测评和工作量计算积分为量化考核方式,坚持考核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自我评价、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受聘人员的教学、科研业绩、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二、考核范围(一)对象:凡第二轮聘期内受聘在贵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 ,均须参加本次聘期考核。(二)业绩计算时间:2014 年 1月至 2017年 1月。三、组织领导(一)成立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陶玉顺 李烨副组长:王 婷 周莉莉 宋山梅 张亚军成 员:纪 雅 李 静 徐 兰

3、 芮丽华 刘 宁 徐 丹张 勇 项凯标 周海婷 李会萍 王茂春 秦 黎 陈卫洪 王美强 吕 凡(二)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主任:宋山梅(兼)成员:纪 雅 徐 兰 李 静 邵美婷 龚丽娟 申 鹏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一)根据学院师资情况,具体按高教(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 、实验、管理及工勤技能等四类岗位进行考核。(二)考核严把教师政治观,将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社会服务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对从事社会服务、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研究以及教育培训、咨询等工作制定考核标准,社会服务考核的工作量

4、不超过岗位职责总工作量的 10%。(四)教师考核结果总评分(按积点分)计算方法:(1)教学型总评分:副教授三级按教学积分占 70%、科研积分占 30%加权;讲师及助教按教学积分占 80%、科研积分占 20%加权;(2)教学科研型总评分:副教授三级以上按教学积分占 50%、科研积分占 50%加权。(3)副教授三级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教学型或教学科研型进行考核。五、考核等次根据聘期内工作量完成情况,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 5%,合格等次为超过学校规定岗位职责标准,未达优秀等次者。(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能定为优秀等次:(1)聘期内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

5、合格”及以下等次一次;(2)聘期内不参加年度考核一次。(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聘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较大影响;(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聘期考核,经教育帮助后仍拒不改正;(4)考核材料弄虚作假;(5)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脱岗外出进修学习或进修学习期满不归;(6)未完成聘期内规定最低工作量;(7)聘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考核,待结案后依据处理结果再确定考核等次。六、考核方法和程序(一)考核方案的制定。学院在充分酝酿调研的基础上,按学校规定制定考核方案(含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

6、考核方案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后,经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批后执行。(二)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照本学院考核标准认真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贵州大学聘期考核表 ,总结第二轮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同时将业绩支撑材料报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三)材料审核与评议。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被考核人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按照各类各级岗位考核办法和标准,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填写评议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四)业绩与考核结果公示。被考核人业绩和考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五)考核监督。公示期内教职工对业绩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申请

7、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本人。(六)材料报送。考核材料与结果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七)考核结果审批。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学院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批,最终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七、考核时间安排(一)2017 年 1月 16日至 2017年 2月 27日,学院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考核办法和各类各级岗位的考核标准。(二)2017 年 2月 27日至 28日,学院将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三

8、)2017 年 3月 1日至 8日,学校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对学院提交的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初审,并向学院反馈初审意见。(四)2017 年 3月 9日至 13日,学院召开教职工会议审议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的本单位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将审议通过的考核办法和标准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五)2017 年 3月 14日至 20日,学校聘用委员会对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进行审定并反馈意见,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六)2017 年 3月 21日至 4月 3日,学院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学院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组织教职工进行聘期考核,评定考核

9、结果, 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业绩和考核结果。(七)2017 年 4月 4日至 5日,学院报送考核材料到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考核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名单;(2)学院教职工代表产生方案(学院报送材料) ;(3)学院聘期考核工作总结;(4)学院人员聘期考核汇总表;(5)学院教职工贵州大学聘期考核表 (每人一式一份) ;(6)对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学院需提供其情况说明(含电子文本) 。(八)2017 年 4月 6日至 14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并将最终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10、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聘用、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的依据,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者,下轮聘期不能聘用到更高级岗位,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者,下轮聘期须降级聘用或转岗。九、纪律要求(一)被考核人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本次聘期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二)学院纪委监察人员负责全程监督聘期考核工作,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立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其他说明 (一)考核业绩计算时间:2014 年 1月至 2017年 1月。(二)2016 年 7月 20日以后参加工作者,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三)聘期内岗位变化的,按在岗时间分段考核,由学院进行考核。(四)双肩挑

11、教师(处级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基本职责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五)实验系列、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职责考核标准按贵州大学第二轮各类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执行。(六)未聘上岗的在册教职工(不含精神病人、癌症病人、麻风病人) ,原则上不参加考核。如本人申请,可按申请岗位的标准参加聘期考核。(七)经学校同意外出脱产学习、进修、挂职人员,脱产期间工作量按完成基本工作量计算。(八)考核时已离岗(调离、退休、去世)的教师不在考核之列。(九)聘期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十)本方案由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考核标准2:管理学院教学型教师岗位

12、考核标准3: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内工作量计算细则(包含双肩挑教师、学院聘用兼职管理人员)工作量折算方法及其他折算方法贵州大学管理学院2017年 3月 25日附件 1: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考核标准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1.1 基本教学要求1、每年必须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2、教学环节要按教务处的有关文件规范进行,教案、讲义等要符合要求,教学效果良好(由教务处制定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与具体实施方案) 。3、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下一年降一级岗位聘用,并变更聘用合同。1.2 教学工作量1、二、三、四级教授的教学时数144 学时/年,为本科生上课4 学分或 72 学时/年;2、副教授的教学时数

13、180 学时/年,为本科生上课4 学分或 72 学时;1、教学工作考核标准1.3 学生指导1、二级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 2 人和硕士研究生 4 人,或指导硕士研究生 7 人以上;2、三级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 1 人和硕士研究生 3 人,或指导硕士研究生 6 人以上;3、四级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 5 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4、一级副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 4 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5、二级副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 3 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2、科研 2.1 科研项目及科研积分岗位职级 主持项目 年均到帐科 研经费 年均科研积分二级教授国家或教育部社科项目 1 项,或国家级教改项目 1 项

14、,或省级项目 2 项以上2 万元 80三级教授省部级社科项目 1 项以上,或省级教改项目 1 项1 万元 60四级教授地、厅级科研项目 1项以上,或省级教改项目 1 项0.5 万元 50一级副教授地、厅级科研项目 1项以上,或省级教改项目 1 项0.2 万元 40二级副教授 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教改项目 1 项 0.1 万元 30三级副教授 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教改项目 1 项 0.1 万元 20注 1:试用期内的新聘人员应完成承担的科研任务,不要求科研积分;注 2:以上各级教师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见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注 3:教学科研型教师最终考评分数 = 各类考评项折算得

15、分1.2(用于总分排名) 。附件 2:管理学院教学型教师岗位考核标准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1.1 基本教学要求1、每年必须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2、教学环节要按教务处的有关文件规范进行,教案、讲义等要符合要求,教学效果良好(由教务处制定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与具体实施方案) 。3、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下一年降一级岗位聘用,并变更聘用合同。1.2 教学工作量1、教授及副教授教学时数216 学时/年,为本科生上课6 学分或108 学时/年;2、讲师、公共课教师为本科生上课180 学时/年,专业课教师90 学时/年;3、一级助教完成一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4、二级助教完成辅助教学。1、教学工作考核

16、标准1.3 学生指导1、三级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不低于 6 人(有硕士点学科) ;2、四级教授:招硕士研究生不低于 3 人。2、科研2.1 科研项目及科研积分岗位职级 主持项目及发表论文年均到帐科研经费年均科研积分三级教授省部级社科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 1 项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6 篇以上(其中教学改革论文 1 篇)1 万元45四级教授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1 项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发表论文 5 篇以上(其中教学改革论文 1 篇)0.6 万元35一级副教授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1 项以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其中教学改革论文 1 篇)0.2 万元25二级副教授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1

17、 项以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其中教学改革论文 1 篇)0.15万元20三级副教授 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1 项以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0.1 万元 15一级讲师 无 无 4二级讲师 无 无 3三级讲师 无 无 2注 1:试用期内的新聘人员应完成承担的科研任务,不要求科研积分;注 2:以上各级教师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见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注 3:教学型教师最终考评分数 = 各类考评项折算得分1.0(用于总分排名) 。附件 3: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内工作量计算细则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1.1 课堂教学1、 以本科教学的 1 个学时为衡量基准,根据选课学生数的不同,按该任课课程学

18、时乘以以下系数折算:a)本科课程:按学校规定计算;b)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课程:按学校规定计算;c)专业型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课程同等2、 公开学术讲座 1 次=4 学时(最高不超过 50 学时/ 年) 。1.2 学生论文指导以本科教学的 1 学时为衡量基准,论文指导的工作量按以下方法折算:1、 指导全日制普研:按学校规定计算; 2、 指导全日制专硕:参照全日制普研计算(乘以系数 0.8) ; 3、 指导非全日制的 MBA、EMBA、农业推广硕士:每学期指导 1 名学生平均折合学时工作量为 8 标准学时 (注 2) ;4、 指导本科生论文: 按学校规定计算。1.3 其他学生指导工作(注

19、3)1、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 SRT、创新创业项目,按以下方式折算工作量:a)校级项目:10 学时/ 项;b)省级项目:20 学时/项;c)国家级项目:30 学时/项。2、指导学科竞赛:10-20 学时 /队,以 10 学时核定。对于集体指导的参赛队按照核定学时进行核算。1、教学工作量(注 1)1.4 教学竞赛教师参与教学竞赛活动,按以下方法计分(注 4):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参赛 4 分 6 分 8 分获得 3 等奖 6 分 8 分 10 分获得 2 等奖 8 分 10 分 12 分获得 1 等奖 10 分 12 分 14 分2.1 发表论文1、 按学校规定的考评办法进行发表论文项目 获奖等折

20、算;2、 对于 SCI 检索论文参照学校考评办法中自科类论文折算办法进行折算;3、 对于三大会议检索系统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按照核心期刊 B、C 类论文进行折算。2、科研及获奖(注 5)2.2 科研项目1、 按学校规定的考评办法进行科研项目分折算;所有项目(含教改项目)仅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即跨越多个聘期的项目(含教改项目)仅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2、 仅当科研项目的立项时间或结题时间(以项目合同为准)在本次考评聘期内的项目,才进行折算;3、 立项或完成一项校级重点项目(含教改项目)折算分数为 10 分、校级一般/青年项目(含教改项目)折算分数为 8 分、院级项目(含教改项目)折算分数参照校级同类项目计算(乘以系数 0.5) ,计分由项目负责人依据成员贡献来进行分配。4、 横向课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人员承担工作量参照类似项目分配积点分,且计分由项目负责人依据成员贡献来进行分配。5、 主持、参与国家自科项目时按主持、参与国家社科项目折算科研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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