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国际贸易、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做好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作范围】国家标准外文版重点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二)进出口贸易所需的国家标准;(三) 促进我国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的国家标准。等同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制定的国家标准,原则上不制定外文版。第三条 【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外文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第四条 【同步翻译】如有必要,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同时应同步开展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第二章 立项第五条 【项目提出】任何单位均可向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2、会和标准归口单位提出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建议。第六条 【项目申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标准归口单位,下同)对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建议进行审核,确定翻译承2担单位及项目完成周期,填写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 【下达任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登记,向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达任务。从下达任务到完成报批,外文版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1 年。第八条 【自上而下的项目组织】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经济和贸易发展需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第三章 翻译第九条 【项目实施】任务下达后,全国专业
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翻译工作。第十条 【社会合作】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与专业性翻译机构合作开展翻译工作。第十一条 【翻译原则】国家标准外文版应坚持忠实原文、准确规范的原则。第十二条 【格式要求】国家标准英文版的编写格式和表述应符合 GB/T 20000.4201X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4 部分 国家标准英文译本翻译通则和 GB/T 20000.5201X国家标准英文译本通用表述的有关规定。其他语种外文版应符合该语言文字的使用习惯。第四章 审查第十三条 【审查要求】国家标准翻译工作完成后,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审查工作,并对国家标准外文版文本质量负责。3审查应成立专家组,专
4、家组由标准和语言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第十四条 【报批要求】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文报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文件包括:(一)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说明各 2 份;(二)专家组审查意见及专家名单各 1 份。第十五条 【时间要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翻译任务,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 90 天内完成报批。第五章 发布第十六条 【发布公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国家标准外文版公告。第十七条 【版权要求】国家标准外文版版权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所有。第十八条 【出
5、版单位】国家标准外文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出版单位进行出版。第十九条 【修订要求】已有外文版的国家标准修订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同步组织外文版的修订工作。第二十条 【废止要求】国家标准废止时,相应的国家标准外文版同步废止,并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废止公告。第二十一条 【经费补助】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经费原则上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提供一4定的经费补助。鼓励地方财政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和贸易需求对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给予经费资助。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国家标准外文版与国家标准中文版出现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 年 4 月 22 日颁发的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即行废止。附件: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5附件 1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拟翻译国家标准名称(中文)国家标准编号(计划编号)拟翻译语种技术委员会(TC)或归口单位TC号主管部门外文版翻译承担单位完成周期(月)国内外需求情况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