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2018 年 2 月修订)一、佛山市扶贫助学政策(一)学前教育保教费、伙食费资助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 号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于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满 3 周岁的幼儿。 (以学籍为界定)资助标准:每人每年 3000 元(含保教费和伙食费)。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 救济对 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 救济对 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 五
2、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2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就读的幼儿园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二)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资助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 号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学籍为界定)2、具有本区户籍,并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户籍为界定)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年 1000 元(生活费);初中每人每年 1500 元(生活费)。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
3、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 救济对 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 救济对 象:广东省农村3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 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4、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就读区内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办理;就读市外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
4、: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三)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政策依据:佛财行201143 号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三水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 (以学籍为界定)2、具有本区户籍,并就读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 (以户籍为界定)资助标准: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资助,即省一级学校每人每年 2470 元,市一级学校每人每年 2280 元,区一级学校每人每年 2090 元,普通学校每人每年 1900 元。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4人每年 4400 元。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广东省城乡居(村)
5、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4、就读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就读区内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办理;就读佛山市外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四)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学费及路费资助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 号申请条件:具有本区户籍,并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形式:给予第一学期学费及路费的资助。资助标准:1.对入读省内专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 4500 元。2.对入读省内本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 5500 元。3.对入读
6、省外专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 5000 元。54.对入读省外本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 6000 元。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 救济对 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 救济对 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 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4、广东省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7、办理机构:直接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 9 月 20 日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6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政策依据:佛财行201143 号,佛府办2005228 号,佛财行2015161 号, 粤教助20165 号,粤教助 办函201730号申请条件:1、具有本省户籍,并就读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2、具有本省户籍,并就读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3、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认定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
8、阶段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 2000 元(生活费)。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4、 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5、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影印件)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三、中职(含技工)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7政策依据:佛财行201375 号,三教发【2013】14 号申请条件:入读区内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具有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
9、又或者属于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以及涉农专业的在校生。 (2014 年秋季学期起,扩大为所有具有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1.对就读区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免收学费。2.对就读区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三教发【2013】14 号内规定的标准(最低的为每生每年2905 元,最高的为每生每年 4795 元)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与学校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学生承担。申请材料: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件,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须提交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
10、存折复印件)。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七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四、中职(含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8政策依据:佛财行201375 号,三教发【2013】14 号,佛财行2015161 号申请条件:从 2013 年秋季学期起,入读区内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经教育和人社部门批准录取的一、二年级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籍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2000 元。申请材料: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件;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1、;4、低保学生: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5、残疾学生:残疾人证复印件;6、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孤儿发放金存折首页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七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五、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9政策依据:佛府办【2012】61 号,三教财【2012】4 号,佛府办 201557 号,三教 发 20168 号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接受学前教育(三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
12、段教育(含中职)的残疾儿童少年学生。资助标准:1.学前教育(三年):每人每年 8900 元;2.义务教育:执行现行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不再额外补助;3.普通高中:每人每年 4,400 元;4.中职学校:每人每年 4,000 元。就读区内公办学校实行“绿色通道” ,免 缴纳学杂费;就读区内民办学校实行“ 抵减收费” 的资助模式。学前教育:免费标准高于保教费、服务性收费总额的,结余资金用作补充幼儿园的公用经费;免费标准低于保教费、服务性收费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家长负担。高中阶段:免费标准高于学杂费收费标准的,结余资金用作补充学校的公用经费;免费标准低于学杂费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家长负担。市外就读的
13、残疾学生免费教育资金直接划拨到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的银行账户。申请材料:1、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10本复印件,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4、残疾人证复印件,5、银行存折首页的复印件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就读我区学前教育(三年)机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学生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就读市外学前教育(三年)机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六、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政策依据:佛府办2013 58 号申请条件:在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资助标准:1.从 2013 年春季学期起,小学每生每学年 970 元(含杂费 750 元,课本费 200 元,作业本费 20 元);初中每生每学年 1,476 元(含杂费 1,150 元,课本费 300 元,作业本费 26 元)。2.从 2014 年春季学期起,小学每生每学年 1,170 元(含杂费 950 元,课本费 200 元,作业本费 20 元);初中每生每学年 1,876 元(含杂费 1,550 元,课本费 300 元,作业本费 2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