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高速收费站污水处理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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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滨高速收费站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GSSJSG-201804招标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8年 4月I目 录目 录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98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 资料 .10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 式 .1081第一章 招标公告海滨高速收费站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滨高速收费站污水处理工程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

2、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海滨大道高速公路(涧河-滨海南)是滨海新区南北向连接汉沽、塘沽、大港区的市级干线公路,也是滨海新区北通河北、东北方向两条对外交通通道、南连山东、华东方向 2 条对外交通通道中的贯通滨海新区南北向最便捷的干道。是滨海新区规划的“1 环 11 射、5 横 5 纵”的路网骨架中滨海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城市空间战略布局,串联滨海各功能区,对构建新区南北快速通道,引导区域土地开发,对完善新区客货系统分离,编织便捷交通网络具有重要作用。

3、海滨高速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具体情况如下:北段三个收费站(永定新河站、涧河站和中心渔港站) ,只是简单地进行了基础污水处理的建设,自2009 年建站至今已使用 8 年,其内部填料需要更换,并增加药物添加设备完成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南段六个收费站(临港、轻纺北、轻纺南、减河北、南港和滨海南站)无污水处理设备,需要重新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完成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北段三个收费站拟采用对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和部分设备改造的实施方案。南段六个收费站拟采用新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的实施方案。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海滨高速收费站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本项目的全部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

4、、制造、运输、检验、交货等)的改造、调试等,系统的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维护、操作/维护手册和竣工等文件的提供、培训、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修复、检验工作,以及本工程各设备正常施工所需的土建的施工,同时还负责进行完工测试和验收、交工测试和验收等工作,并负责2 年的运行维护。2.3 计划工期:2018 年 6 月 8 日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共 53 日历天。2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

5、、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一项: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一项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

6、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

7、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 座 17 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

8、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3】。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http:/ (http:/60.28.163.169/)上发布。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1 号 地 址: 天

9、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座 17 层邮政编码:300457 邮 编: 300040联 系 人:段海英 联 系 人: 张齐、郝文杰电 话: 022-66298907 电 话: 022-23210356传 真: 022-27122218电 子 邮 件: 2018 年 4 月 2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1 号联系人:段海英 电话:022-66298907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

10、5 号君隆广场 B1 座 17 层联系人:张齐、郝文杰电话:022-580760651.1.4 项目名称 海滨高速收费站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1.5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1.3.2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1.3.3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一项:5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11、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一项: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3 年 1 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3 年 1 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2013 年 1 月至今,工程质量合格。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12、:/ ,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5年以上相关项目施工经验,近五年担任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 年 1 月至今)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级)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10 年以上相关设计工作经验,近五年担任过一项污水处理设计项目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 年以上相关项目施工经验,近五年担任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 年 1 月至今)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13、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级)施工机械设备:/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其他要求:/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

14、补偿标准:1.9.1 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0 日之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5 日之前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5 日之前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5、6 月 1 日 9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投标控制价上限 488 万元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以金额报价,单位:元,报价应取整数。总承包费用或者投标报价应当包括相应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缺陷责任期维修费、保险费、2 年运行维护费等。总承包采用总价合同,除应当由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外,总承包合同总价一般

16、不予调整。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转账支票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0 日 16时之前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天津分行账 号:142001517010003042(1)如采用电汇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

17、期为准) ,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如采用银行保函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 座17 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3)若采用转账支票若采用转账支票

18、,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招标人处,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5.2 近年财务状况 2015 年至 2017 年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2013 年 1 月至今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016 年 1 月至今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委托期限应保证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一直有效。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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