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或绿地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与编号(一)事 项 名 称 : 建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或绿地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二)编号:00-00413935X-A-01-06-00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三、审批单位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及各分局四、审批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五、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二)厦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厦府办2011108 号);(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关于规范租赁建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或绿地开发地下空间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90 号);(四)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
2、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周边地下空间利用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223 号)。六、申请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约定可使用地下空间或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利用地下空间的批准文件(含附图)。七、办理方式(一)先登陆厦门市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http:/ B 厅国土房产局综合窗口;(二)与市国土房产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B 厅国土房产局综合窗口。(三)与各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 1
3、号之 1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 号窗口;2)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 9 号海沧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3)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同安区银湖路 8 号二楼 32 号窗口;4)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翔安区新店路 2009 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16 号国土窗口。(四)审批结果送达:EMS 邮政速递送达(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免费)或窗口取件。八、申请材料(一)、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1.用地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1 份(原件)(包括申请的原因、项目概况、地块基本情况和需特别说明的事项,联系人及电话),电子化材料 1 份(PDF, JPG 格式);2.身份证明材料 1 份(有授权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化材料 1 份(PDF ,JPG 格式);3.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含附图, 附图提供厦门 92 坐标系 CAD 电子版资料)(原件),电子化材料 1 份(PDF,JPG 格式);4.以租赁方式利用地下空间的,提交市政园林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1 份(复印件),电子化材料 1 份(PDF ,JPG 格式);5.与地铁接口的提交厦门市地铁办或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意见1份(复印件),电子化材料1 份(PDF ,JPG 格式)。以上资料一式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对。(二) 、审批部门自行内部调阅或从“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
5、调阅的材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或用地批文;2.市土管会、市土管办或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利用地下空间的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未明确利用周边地下空间的)。九、办理程序(一)窗口收件、受理窗口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1)对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2 )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二)审核审核部门应:1)根据审批依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上报市政府审批;2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三)审批1)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做出审批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2)决定书的形式为:项目用地出让合同之补
6、充合同;3)服务对象取件时,应提交收件收据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十、承诺时限(一)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不含补件、批前公示、上报市政府审批及用地单位缴纳土地费用、合同签字盖章时间)。十一、收费标准(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关于规范租赁建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或绿地开发地下空间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90 号);(二)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周边地下空间利用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223 号)。十二、联系信息(一)办理地址1)岛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B 厅国土房产局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5
7、92-7703796;2)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 1 号之 1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 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6228917;3)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 9 号海沧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咨询电话:0592-6800832;4)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同安区银湖路 8 号二楼 32 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7558572;5)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翔安区新店路 2009 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16 号国土窗口,咨询电话:0592-7886706。(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三)网站地址市行 政 服务中心网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十三、投诉监督电话市行 政 服务中心投诉监督电话:7703900市 效 能 投 诉 中 心 网 址 : 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核 , 拟定供地方案市政府审批( 公示 5 日 )作出决定告知当事人1 0 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 )资料不全或有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虚线部分为非审批时限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