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努力防范因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问题引发的地方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根据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XX政办发 201X XX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 自去年以来,受国家宏观货币政策收缩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 市部分企业出现订单减少、业绩下滑、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个别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2、并波及了大批互保企业,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当前,我市大部分企业生产运营的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而企业间互保成为贷款违约风险的主要保证方式。一旦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在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将蔓延到互保企业,形成连锁反应,最终将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从当前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风险:一是部分企业因经营业绩下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银 行贷款规模收缩导致资金短缺,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并迅速波及互保企业;二是个别银行特别是异地银行无序抽贷、压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收紧,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影响了地方金融稳定;三是
3、个别企业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部分互保企业甚至私下串通拒还银行本息,在全社会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给社会信用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社会信用缺失导致企业之间、银企之间的互不信任,形成企业不还贷、银行不放贷的恶性循环;四是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的机构和组织大量存在,这些组织多数经营不合规甚至存在诈骗行为,一旦出现风险,将对广大 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对地方经济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目前,我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立足职能、强化措施、携手并进,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4、。 二、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青州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 、银监办、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人社局、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供电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处置。市领导小组下设“企业资金链风险防控组”、“民间融资机构风险防控组”、“民间借贷风险防控组”、“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组”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
5、领导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集相关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一)企业资金链风险防控组:牵头部门 为市经信局。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小企业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国税局、地税局、法院、公安局、工商局、人社局、建设局、供电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主要负责牵头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金链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防控组日常工作方案;企业资金链风险出现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对企业风险进行处置,摸清企业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和帮扶政策等。 (二)民间融资
6、机构风险防控组:牵头部门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成员 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人民银行、银监办、国税局、地税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主要负责牵头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以电子商务名义从事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等民间融资机构的监测和预警,制定本防控组日常工作方案;在风险出现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风险处置,研究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对违规违法经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办法,分别予以处理。 (三)民间借贷风险防控组:牵头部门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成员单位:市 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工商局、商务局、
7、农业局、农经局、公安局、法院、人民银行、银监办、国税局、地税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主要负责牵头对全市大规模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进行监测和预警,制定本防控组日常工作方案;负责对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投资、担保、理财类公司以及其他全市民间借贷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和处置;在风险出现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对风险进行处置,研究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对违规经营或违法犯罪的,予以严厉打击,视情节轻重,分别依法予以取缔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组:牵头部门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公安局、法
8、院、检察院、经信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局、房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主要负责牵头对全市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进行调查和打击,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工作组日常工作方案;负责对全市涉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进行监督和受理社会举报,对企业资产转移情况、资金往来明细等进行深入调查和审计;对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予以严厉 打击,视情节轻重,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通过播放电视公告、宣传标语、曝光“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等方式,宣传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重要意义,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风
9、险防控工作措施 (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工作服务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全力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在企业项目立项、行政审批等环节,优化工作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减低企业成本。实行市级领导包靠重点工业企业制 度,对确定的 19 家重点包靠工业企业,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困难,制定包靠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全力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二)全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千方百计解决企业资金链问题。各银行要立足支持企业发展,保证实体经济资金供应,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和信贷政策,深化金融产品和服
10、务创新,不断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确保全年新增贷款 65亿元以上。对重点企业成立银团贷款协调会议组织,由企业最大债权银行为主任行,全部债权银行为成员,共同研究企业贷款授信额度、风险处置、异地银行贷款管理等问 题。对全市存量贷款特别是资金出现困难企业,坚决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企业贷款到期前及时帮助企业办理续贷手续,减少续贷过渡时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贷款时,银行不得强制贷款企业办理承兑、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将自身存款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三)有保有压,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发展。根据经济“新常态”下推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要加
11、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创新企业、低碳节能环保企业等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市经信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经营状况,对全市重点企业逐一分析、分类排队,确定重点扶持、鼓励发展的企业名单,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各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重点扶持企业发展,坚决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并积极增加信贷投放,针对企业特点,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新上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着力解决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问题,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由市财政出资、吸收企业入股,尽快成立注册资金 3 亿元以上的政府控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结合市财政过桥续贷资金的使用,实行市场化运作、会员制管理
12、,切实解决全市中小企业贷款 担保难题。要根据上级部门减少和取消财政对竞争性行业的直接补助的要求,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形式,保障重点产业、重点扶持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国土局、房管局要对全市企业土地、房产办证情况进行排查,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土地、房产相关手续,配合银行做好贷款抵押登记。金融办要积极推动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推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各银行要大力开展金融创新,针对抵押担保难问题,积极开展股权质押、信用贷款、存货质押、收费权抵押、融资租赁等创新业 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五)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13、。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要联合公检法部门,出台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行为的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打击一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重建银企互信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公检法部门要从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为全市金融稳定保驾护航,法院要成立“金融法庭”或其他形式的金融案件专项办理绿色通道,加快金融诉讼案件办理效率。公安部门要落实专门力量,捕捉信息,严厉打击 恶意逃费银行债务、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责任 (一)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
14、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四个工作小组牵头部门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有力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各单位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二)协同配合,建立联动机制。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需要各级各部门的有力配合,各级 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把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各部门重要工作中,在日常风险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犯罪查处等环节搞好协同配合。 (三)做好信息沟通,严守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过程中,对监测预
15、警信息和风险处置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与牵头部门沟通,并严守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妥善处理各类信息,做到专人负责,严防因信息泄露,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未经批准、故意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 施方案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 2015年 7 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打击处置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
16、、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社会反映良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
17、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 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 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一) P2P 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