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试行)和 (试行)的通知 (煤安监行管20175 号),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西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建设矿井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矿井正式投产前,应按本细则要求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第三条 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175 号,以下简称评分方法)。二、申报的基本条件和等级第四条 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以
2、下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3.不存在评分方法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2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及 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第五条 煤矿应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
3、为一级、二级、三级 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含,以下同),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0 人、生产能力在 30 万吨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 人。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80 分以上,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三级: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70 分以上,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60 分。 二级、三级达标煤矿单班下井人数必须符合江西省煤矿企 3 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三、考核定级第七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安监局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二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安监局组织考核定级。对省直管试点县(市)所辖煤矿,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委托省直管试点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初审。三级标
5、准化申报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考核定级。对省直管试点县(市)所辖煤矿,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委托省直管试点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定级。第八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1. 自评申报。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满前,煤矿要对照评分方法组织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经煤矿所在企业复查(省属煤矿需经省能源集团公司或江西煤业公司复查)后,按照煤矿安全属地监管原则,经属地县级及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逐级审查并签署意见后
6、,向煤矿所在地负责初审的部门提出申请。 4 2. 检查初审。初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依据评分办法及时组织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形成初审报告,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报上一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初审不合格的,书面退回煤矿。检查初审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后 30 个工作日完成。3. 组织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现场检查,形成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报告,签署考核结果,对申报煤矿进行考核定级。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煤矿按下一等级重新申报。4. 公示监督。对考核合格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
7、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5. 公告认定。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接到初审部门提交初审报告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等考核定级全过程。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煤矿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申报。四、有效期和监督管理第九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 5 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监管。1.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各级煤矿
8、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动态监管,每年制定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组织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应该涵盖所有评分项目。省安监局每年抽查率不低于全省达标矿井数 10%,对二级达标煤矿在三年内做到全覆盖;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年抽查率应不低于所辖达标煤矿数量的 30%,对三级达标煤矿在三年内做到全覆盖;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每年对所辖达标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应及时以书面决定形式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及时以书面决定形式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2. 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煤矿所在地的
9、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以书面决定形式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3.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作出降低或撤消煤矿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决定时,应及时将决定及相关情况报送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由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进行公告确认。4.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撤消的煤矿,实施撤消决定的 6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书面通知煤矿所在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限期整改到位。煤矿整改合格后,应重新提出申请。煤矿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或拒绝整
10、改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提请对其实施关闭。 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撤消等级的煤矿 1 年内不得申报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全面的自查,并在等级有效期内每年由隶属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 1 次全面自查(企业和煤矿一体的由煤矿组织),形成自查报告。煤矿月度自查报告于次月 5 日前、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于次年 1 月 5 日前报煤矿所在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月要对辖区内煤矿自查结果进行汇总,结合动态监管情况开展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每半年将汇总分析情况书面报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11、每半年应对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对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分别于 7 月 10 前和次年 1 月 10 日前将自查结果汇总情况和工作总结报至省安监局。6.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每年通报一次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情况,以及等级被降低和撤消的情况。 7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煤矿的监管。对三级考核不合格的煤矿,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责令煤矿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煤矿应重新提出考核申请。煤矿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逾期仍达不到三级标准的,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提请对其实施关闭。第十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机制。
12、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在减少监管执法频次、优先申报安全项目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应在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保险投保费率上给予优惠。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奖惩机制,将各岗位、各工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奖罚、绩效挂钩。五、附则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2013 年由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颁布的江西省实施细则同时废止。附件:1.( )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申报表2.( )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专业评分表3.( )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考核评级审核表 8 附件 1( )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 矿申报表矿 井 名 称 :上 级 公
13、 司 :所 在 地 区 : 省 市 县 (区 )填 表 日 期 : 9 煤 矿 基 本 情 况矿 井名称(全称 )通 讯 地址及 邮 编从 业 人 员 情 况从 业 人 员 : 人,其中,本科及以上: 人, 大 专 : 人, 中 专 人, 专职 安全管理人 员 : ,班 组长 : 人采 矿许 可 证 证 号 : 有效期 :安全生 产许 可 证 证 号 有效期 :证 照情 况营业执 照 证 号 有效期 :设计 生 产 能 力 (万吨 年 )井下作 业总 人 数核定生 产 能 力 (万吨 年 )单 班最多入井人 数上年度原煤 产 量 (万吨 年 )申 报 前 标 准化等 级最大 米 最大 度煤 层
14、 厚 度平均 米煤 层倾 角平均 度主要灾害 类 型瓦斯相 对 涌出 量 米3 吨瓦斯 绝对 涌出 量 米3 分 钟瓦斯等 级鉴 定 低瓦斯 高瓦斯 突出 采掘工作 面数 量 年 产 量 通 风 方 式综 采 个 万 吨 风 井名 称 主通 风 机型 号 风 量( 米 3 分 钟 )综 放 个 万 吨普 采 个 万 吨炮 采 个 万 吨合 计 个 万 吨炮 掘 个 米综 掘 个 米合 计 个 米 合 计主提升机型 号 提升能 力 (万吨 年 )副提升机型 号 井下人 员 运 输 方 式填表人: 联 系 电话 : 矿长 (签 字) : 10 煤 矿 主 要 指 标 情 况采煤 % 采煤工效掘进
15、% 掘进工效采掘机械化程度掘进装载 % 全员工效“三量 ”可采 期 开拓 年 , 准 备 月,回采 月回采率 采区 % 采煤工作面 %劳动组织制度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率 人 安全培训(人员数量及持证率) 全员数量及教育培训率 人 预抽后瓦斯含量m/t 预抽达标煤量 万吨瓦斯抽采指标预抽后瓦斯压力MPa 计划回采煤量 万吨设备完好率 完好 设备 台,在籍 设备 台, 设备 完好率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平 均 吨 煤 提 取 元 ,本 年 度 提 取 万 元 ,本 年 度 使 用 万 元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本 年 度 共 排 查 隐 患 项 ,已 整 改 项 ;其 中 ,重 大 隐 患 : 项 ,已 整 改 : 项填表人: 联 系 电话 : 矿长 (签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