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借用申请审批表第一联(教务处留存)院系 联系人 电话序号 讲座或课堂名称 教师 意愿时间(日期、星期、时间/节次)是否设备批准教室12345院系主管单位审批意见签字及院系公章: 日期: 教室借用申请审批表第二联(多媒体办公室留存)院系 联系人 电话序号 讲座或课堂名称 教师 意愿时间(日期、星期、时间/节次)是否设备批准教室12345教务处意见 签字及公章: 日期: 备注:1. 教务处办公地点在主楼 310 室。审批通过后,将审批表交至多媒体办公室,其中:本部多媒办在教四楼 116 中控室,北一区在文科楼 213A 中控室,北二区在北二教学楼 102 中控室。2. 多媒体设备主要是为教学服务,学生社团要求使用多媒体设备时间尽量安排在周五、周六、周日晚上。3. 为了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大型活动原则上只能安排在周五、周六。4. 教室借用后,必须遵守首都师范大学关于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设备,使用后确保教室恢复原状,人为造成损失者要负责赔偿。5. 严禁举行商业活动及未经批准的校外人员授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