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金融小额贷款申请办理服务(上报件)一、编号:09-01-006二、政策依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锦府发200925号)三、服务范围、对象及条件(一)个人1、户籍及居住地均在锦江区的各 类失业人员(包括进行了失 业登记的失地农民、城 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涉 农社区劳动力、享受城 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 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2、借款人本人参加了区“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二)社区就业实体在锦江区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登 记,注册 资金在 5 万元以上,经锦江区就业局认定的社区就业实
2、体。认定社区就业实体,还需提供企业吸纳本区失业人员 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及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四、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一)个人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 结婚证明原件及 3 份复印件。(2)离异或未婚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离婚 (或未婚)证明原件及 3 份复印件。2、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原件及 3 份复印件。3、“SIYB”创业培训结业证原件及 3 份复印件。4、夫妻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 3 份复印件。5、申请人本人 1 寸近照 1 张(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近照各 1 张)。6、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 3 份复印件。(二)社区就业实体1、工商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 3 份复印件。2、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 3 份复印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 3 份复印件。4、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原件及 3 份复印件。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原件及 3 份复印件。6、企业吸纳安置本区各类失业 人员花名册,及失 业人员的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 3 份复印件。7、企业法人 1 寸近照 1 张。五、办理流程资格公示上报审批受理申请 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初审、报送送出告知审批结果办理贷款手续1、受理申请。借款人按平等自愿的原则组成不少于 3 人的自律小 组,到户籍所在地( 社区就业实体到经营所在地)社区公共服 务站提交相关资料,社区公共服务
4、站接受申请并指导申请人并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个人申请贷款填写 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 款审批表(个人),社区就 业实体申请贷款填写锦江区社区就业实体贷款审批表。2、初审、报送。社区公共服务站会同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报送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3、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成立社区金融小 额贷款民主评议小组,在接到借款人资料 5 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的 贷款资格、申 报材料等进 行审查,实地考察借款人的经营场所,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 站根据评议结果分别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4、资格公示。由社区公共服务站分别在社区公
5、共服务站、申请人居住地(就业实体经营场所)所在社区和居住地(就业实体经营场所)进行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资格公示,公示时间为 3 天。5、上报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借款人签定社区金融个人小额贷款项目联保互保协议书后,社区公共服务站将符合 贷款条件的申请人所有 资料上报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就业局)统一审批。6、告知审批结果。由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就 业局)将审批结果通知社区公共服务站,再由社区公共服务站 书面通知申请人。7、办理贷款手续。经审核同意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按照通知指定时间和地点与成都锦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市建设银行第九支行
6、签订三方合同后,由成都市建设银行第九支行按规定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六、表格、公示等材料的规范样本1、锦江区社区就业实体贷款审 批表2、贷款人经营场所证明(社区就 业实体)3、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资 格公示(社区就业实体)4、锦江区贷款评议小组人员签 到表(社区就业实体)5、锦江区就业实体贷款评议表 6、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社区就 业实体)7、社区金融个人小额贷款项目 联保互保协议书8、锦江区创业促进会申请表(社区就 业实体)9、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审 批表(个人)10、贷款人经营场所证明(个人)11、夫妻双方居住地证明12、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 资格公示(个人)13、锦江区贷款评议
7、小组人员签 到表(个人)14、锦江区社区金融个人贷款 评议表15、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个人)16、锦江区创业促进会申请表(个人)17、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 审批结果通知书(审批合格)18、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 审批结果通知书(审批不合格)附表 1锦江区社区就业实体贷款审批表企业所在地街道办名称: 编号:社区就业实体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法定代表人照片法定代表人家庭地址经营项目名称经营项目地址创业投资总量 万 仟 佰 拾 元自筹资金总量 万 仟 佰 拾 元拟贷款数额 万 仟 佰 拾 元工商营业执照名称 注册号码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国税、地税登记证号码 自律小组名单申请人签
8、字: 申请人所在的社区意见经本社区审查,该申贷人具备锦 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申 报条件。同意上 报。建议贷款金额为(大写)XX 万元, 还款期限为两年。负责人签字:(社区盖章)年 月 日申请人所在的街道民主评议小组意见经本街道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一致同意 该申贷人申贷。建 议贷 款金额为(大写)XX万元,还款期限为两年。负责人签字:(街道盖章)年 月 日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领导小组意见负责人签字:(领导小组盖章)年 月 日贷款结果附表 2贷 款 人 经 营 场 所 证 明兹有街道办 事处社区就业实 体,法定代表人,性 别
9、,身份证号码:。经核实,该实体已在经营。特此证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年月日附表 3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资格公示根据锦江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实施办法,经年月日街道办事处民主评议小组研究决定,拟定以下社区就业实体符合贷款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1)(社区就业实体名称、地址、注册 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贷款期限、评议贷款额度等)(2)(社区就业实体名称、地址、注册 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贷款期限、评议贷款额度等)(3)(社区就业实体名称、地址、注册 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贷款期限、评议贷款额度等)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 街道办事处民主评议审查小组反映情况。联系地址:监督电话:
10、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附表 4锦江区贷款评议小组人员签到表街道办事处社区就业实体贷款民主评议小组会议第 次会议社区就业实体名称: 年 月 日附表 5锦江区社区就业实体贷款评议表街道办事处: 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 证 号所在社区姓名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项目名称评议 人姓名及身份 证 号联系电话职业评议 人姓名及身份 证 号 标准与分值1.借款人信誉 优良1620(含) 一般1016(含) 较差010(含)2.借款人经营能力 较强1620(含)一般1016(含) 较弱010(含)借款人评分 3.偿贷能力 较强1620(含)满足1016(含) 不足010(含)4.资金来源 落实810(含
11、)基本落实58(含)不落实 05(含)5.项目可行性 可行810(含)基本可行58(含) 不可行05(含)6.贷款风险 较小810(含) 中等58(含) 较大05(含)项目评分7.担保措施 落实810(含)基本落实58(含)不落实05(含)合计分值贷款建议 同意贷款 基本同意贷款 谢绝贷款 主要贷款风险:贷款条件建议:评议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1.请将项目评分中每一项所得分值填写在对应的空格中。2.合计分值在 80 分及以上为同意贷款,合 计分值 60 分及以上为基本同意贷款,合 计分值低于 60 分为谢绝贷款。附表 6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所在街道: 社区就业实体名称: 民主评议时间:得 分 情 况编号1 2 3 4 5 6 7总分 平均得分 评议意见1 2 3 4 5 6 7 8 街道负责人: 经办人: 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