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初审转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市经信委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经济技术开发区、省江北产业集中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各县、区经信(发)委: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6 94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申报条件,在已认定的省级小微创业企业基地中择优自主申报,并于 8 月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二、承办机构弋江区经信委三、服务对象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
2、所。四、申请条件1. 申报推荐范围为省经信委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2. 示范基地的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地成立时间在 3 年以上;入驻小微企业 80 家以上,从业人员 1500 人以上;示范基地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 3 人(需有经信、人社、科技等部门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5 家;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共 3 页23. 示范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
3、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示范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 示范基地应具备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中的四种以上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五、申报材料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6.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7.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
4、质证明材料。8.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 3000 字,可附照片)。9.能够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10.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六、服务流程1.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按要求向所在地经信(发)委提交申报材料。2.各县、区经信(发)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3七、服务时限10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电话:0553-3025759(弋江区经信委)4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发放初审转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市经信委转发省民营办关于组织申报 2015 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省江北产业集中
5、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长江大桥开发投资促进局区,各县、区经信(发)委:现将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15 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皖民营办函2015 16 号) 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 2015 年度我市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民营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长江大桥开发投资促进局区,各县、区经信(发)委对本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要进行初审,并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随文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二、承办机构弋江区经信委三
6、、服务对象民营企业四、申请条件1.2015 年度我省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民营企业;2.主导标准制定的民营企业是指在标准发布稿中,位列编制单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民营企业,同一个标准只补助一户企业。五、申报材料1省辖市、省直管县经信委申报文件。522015 年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汇总表。3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补助申请表。4申报国际标准的企业应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和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应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5企业制定标准的发布稿原件及复印
7、件。6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仅限申报标准奖补)。7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六、服务流程1.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向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后行文报市经信委。七、服务时限10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电话:0553-3025759(弋江区经信委)6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专项资金项目初审转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
8、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二、承办机构弋江区经信委三、服务对象企业法人四、申请条件限定 700 户“安徽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经营情况较好,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细分行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夯实与大企业配套协作的能力。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五、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9、;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7上传)。六、服务流程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http:/),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中网上申 报 。七、服务时限15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电话:
10、0553-3025759(弋江区经信委)8省成长性小微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初审转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 省经 信委关于做好省企 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51145 号)” 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
11、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二、承办机构弋江区经信委三、服务对象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的企 业。四、申请条件项目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特征明显,2014 年营业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上(含)。项目建设对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后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申报单位连续 2 年9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 20%以上的增长速度。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五、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12、单位基础信息表;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http:/),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中网上申 报 。七
13、、服务时限15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电话:0553-3025759(弋江区经信委)10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 省经 信委关于做好省企 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51145 号)” 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二、承办机构弋江区经信委三、服务对象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首批入驻“1+44”网址平台的服务机构。四、申请条件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财企2014 1525 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的设备和设施主要用于服务中小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