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缙云县2018年水稻缓释肥示范应用实施方案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保障耕地生产能力、提升产品品质为目标,深化肥料减量增效行动,加快肥料新品种推广应用,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助推绿色农业发展,现根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的任务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一 、 目 标 任 务2018年全县计划示范应用水稻缓释肥100吨,应用面积2000亩左右,通过集成推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实现我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示范区土壤有机质提高5% ,化肥用量减少10%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补助对 象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所有种植水稻农户及全县种植水稻的合作
2、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均可享受补助政策,每亩限购50公斤。(二)补助标准推广应用水稻缓释肥每吨财政补助1000元。三 、 申 报 、 审 核 程 序(一)申 报在自愿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申报补助对象,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填写缙云县水稻缓释肥补助申请表,经种植地所在村委初审同意盖章后,报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申报补助对象身份、种植面积等真实性,确定申报补助对象和补助数量,并开具缙云县水稻缓释肥补助购肥联系单。四 、 肥 料 配 方 与 供 肥 企 业(一)肥料配方 25%有机缓释肥(15-4-6 )。(二)供
3、肥企业 依据县政府采购办规定,采购资金10万元以内可自行采购原则,经农业局领导班子决定,补助水稻缓释肥价格同意参照仙居县采购价,单价为2780元/吨,供肥企业为万里神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与县农业局签订供肥合同。(三)为满足农民需求,供肥企业在我县定点的供应点为绿谷农资公司。五、肥料发放与自筹款收取 供肥企业将肥料运送到各村,由村统一凭申报补助对象购肥联系单发放肥料,购肥对象自筹款(1780元/吨)由各乡镇(街道)代理收取,直接交县绿谷农资公司,开户行:农村信用社 账号:101007771550603 联系人:柳福新 手机短号:681196。六 、 工 作 要 求(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4、处):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分管领导,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1、做好发动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2、积极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申报补助对象进行申报。3、把好审核关,做好补助对象汇总、公示、上报工作。4、负责肥料质量、数量、包装规格等监管工作。5、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申报、发放、公示照片等材料整理归档。(二)县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水稻缓释肥的宣传和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对新型肥料的认识和使用技术水平,做好供肥企业肥料的质量抽检。(三)肥料发放时间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上报数量、时间,及时供货。七 、 加 强 管 理 和 监 督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
5、组织领导,积极推广新型肥料,严格把关,发现有弄虚作假、转手倒卖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取消该用户今后三年享受肥料政府扶持政策的资格。加强对所供缓释肥质量的监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处理,并取消该供肥企业今后三年内在我县投标或供肥资格。对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缙云县农业局附件: 1、缙云县水 稻 缓 释 肥补助申请表2、缙云县水 稻 缓 释 肥补助购肥联系单3、乡镇(街道)水 稻 缓 释 肥补助对象汇总表4、缙云县补助水 稻 缓 释 肥供货清册附件1: 年 缙 云 县 水 稻 缓 释 肥 补 助 申 请 表单位名称负责人 联系电话身份
6、证号码联系地址应用面积(亩) 种植地点 购肥量(吨)申请人承诺种植面积及购肥数量等情况属实;所购肥料仅用于申请人种植,不得转卖、倒卖给他人;若弄虚作假,自愿被取消补助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签字、手印):年 月 日村委会核实意见(种植面积及购肥数量是否属实)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乡镇(街道)核实意见(种植面积及购肥数量是否属实)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附件2: 年 度 缙 云 县 水 稻 缓 释 肥 补 助 购 肥 联 系 单购肥单位名称购肥联系人 联系电话购肥数量(吨) 总金额(元 ) 自筹金额 (元)乡镇(街道)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附件3: 年 度 缙 云 县 乡 镇 ( 街 道 ) 水 稻 缓 释 肥 补 助 对 象 汇 总 表填报单位(盖章): 村 名 购肥对象 应用面积(亩 ) 购肥量(吨) 补助金额(元 ) 联系电话合计 填表人(签字): 分管领导 (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注:公示结束及时汇总,上交县农业局1份备案,并发送电子文档。附 件 4: 年 度 缙 云 县 补 助 水 稻 缓 释 肥 供 货 清 册补助肥料直销供应点: 日期 村名 购肥对象 购肥量(吨) 备 注注:肥料供应结束后,及时复印上交县农业局1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