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5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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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3-2015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闽岩弘咨字2016第 006 号评价机构: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16 年 12 月 05 日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1 -评价报告摘要一、委托方、项目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价报告使用者:1. 委托方: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2. 项目单位: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评价目的:通过对“计生家庭奖励经费”的绩效评价,了解、掌握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取得的综合绩效,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套,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同时通过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计生家庭奖励经费

2、”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后续管理,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三、评价对象和范围:计生家庭 2013 -2015 年度奖励经费专项资金。四、评价结果和结论:在汇总整理、分析现有已获取的评价资料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的评价方式方法,最终经评价,2013-2015 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项目评价期间绩效评价指标总分100 分,评价得分 86.50 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价报告,欲了解本评价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价报告全文。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16 年 12 月 05 日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 -正 文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为全

3、面了解龙岩市新罗区计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取得的综合绩效,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套,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同时通过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后续管理,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我们接受委托,按照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工作部署,依据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区卫计局)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 2013-2015 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根据

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和福建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法定奖励金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人口201212 号)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和福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3 -建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 (闽卫家庭201584 号) 、中共新罗区委和新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印发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新委综201535 号)等文件,就龙岩市新罗区符合奖

5、励条件的计划家生育家庭奖励经费做出了相关规定,规定: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年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一次性领取相应的奖励经费 1000 元;2、2013 年-2014 年期间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未满 60 周岁的夫妻,一次性领取相应的奖励经费 3000 元;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2015 年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增发一次性奖励金 7000元;新罗区政府还对农村生育两个女孩且两个月内结扎的,增加奖励费 1000 元。3、2015 年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领取奖励金 360 元。奖励经费

6、由省、市、区财政分别给予保障,奖励经费管理由区卫计局经办,再由区卫计局分别下发到各镇(街)计生部门,由各镇(街)计生部门再发放到各计生户手中,逐个项目的实施由省卫生计生委监督。(二)评价对象和范围计生家庭 2013 -2015 年度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三)项目实施情况(1)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计生家庭奖励经费”项目资金分别由省、市、区财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4 -政按比例拨付,其中省财政负担 15%、市财政负担 20%、区财政负担 65%。每年的 8、9 月份由项目实施单位区卫计局编制预算,分别报经省财政厅、龙岩市财政局、新罗区财政局批准后于项目期内分次拨入项目单位。2013-

7、2015 年度,省财政累计拨付“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 133.70 万元、市财政累计拨付“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173.59 万元、区财政累计拨付“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 1077.39 万元,共计 1384.68 万元。具体各级拨入情况见下表(表 1):评价期内项目拨款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预算年度 项目内容省级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拨款新罗区财政拨款财政拨款合计2013 计生家庭奖励经费 25.00 55.58 321.15 401.732014 计生家庭奖励经费 31.70 42.42 307.60 381.722015 计生家庭奖励经费 77.00 75.59 448.64

8、 601.23总计 133.70 173.59 1077.39 1384.68(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3-2015 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共支出983.89 万元,资金到位 1384.68 万元,资金使用率71.06%。各年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表 2):评价期内项目支出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年度 独生子女奖励 农村二女扎奖励 总计2013 112.41 96.73 209.14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5 -2014 77.01 117.45 194.462015 65.93 514.36 580.29总计 255.35 728.54 983.89项目资金具体分配

9、到各镇(街)及具体的分配对象内容情况见下表(表 3) 。项目支出按镇(街)统计 (金额单位:万元)拨款单位独生子女奖励奖励人数农村二女扎奖励奖励人数奖励经费合计奖励总人数东城 14.65 155 8.34 135 22.99 290南城 16.66 179 3.8 55 20.46 234西城 12.83 136 6.34 156 19.17 292中城 18.1 192 2.79 37 20.89 229北城 2.79 31 3.34 56 6.13 87西陂 31.91 351 59.12 783 91.03 1134曹溪 15.91 271 45.84 657 61.75 928东肖 1

10、9 197 61.92 815 80.92 1012龙门 10.31 115 40.52 762 50.83 877铁山 5.52 60 34.62 528 40.14 588红坊 10.57 109 61.75 865 72.32 974适中 41.68 428 120.44 1866 162.12 2294雁石 13.14 148 68.53 1124 81.67 1272白沙 9.88 105 50.72 789 60.6 894万安 2.45 25 23.53 430 25.98 455大池 7.25 77 24.04 410 31.29 487小池 5.85 65 31.44 546

11、 37.29 611江山 7.38 78 30.74 366 38.12 444岩山 2.48 36 6.4 118 8.88 154苏坂 7.01 75 44.30 485 51.31 560合计 255.37 2833 728.52 10983 983.89 13816(3)计生家庭奖励经费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1、独生子女奖励程序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6 -由镇(街)计生办造册并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及相关申报资料,上报至区卫计局宣传与家庭发展股审核,区卫计局财务股依据审批表以及镇(街)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资金发放到各镇(街)财政所专户,再由镇(街)将奖励经费发

12、放给奖励对象。2、农村二妇扎奖励程序(1)2015 年以前,由镇(街)计生办造册并附奖励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料,上报至区卫计局宣传与家庭发展股审核,区卫计局财务股依据审批后的审批表以及镇(街)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资金发放到各镇(街)财政所专户,再由镇(街)将奖励经费发放给奖励对象。(1)2015 年以后,由镇(街)计生办造册并附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妻奖励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资料,经三次审核公示后,上报至区卫计局宣传与家庭发展股审核,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予以确认,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录入全省计划生育奖励信息系统。区卫计局财务股依据审批后的审批表以及镇(街)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资金发放到各镇(

13、街)财政所专户,再由镇(街)将奖励经费发放给奖励对象。二、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组。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7 -组织评价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本项目相关政策,包括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13197 号) 、 关于转发的通知 (龙财预201465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龙新财绩2016256 号)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龙新财绩2016456 号)等文件。制定本次绩效评价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以及应准备的资料清单。2.评

14、价阶段听取汇报了解情况查看资料。听取区卫计局对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近三年的使用情况及产生效益的总结。搜集资料,对提供资料进行检查、查阅、分析,分组进行检查评价,审核收集资料的相关性、真实性、可靠性。对收集的资料在检查分析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访谈、调查。对书面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疑点进行延伸检查,要求对方提供补充资料,如果提供的补充资料未能解释所发现的问题,则列入实地抽查名单,确定抽查方法,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8 -采用现场及电话调查、分析性复核的方式进行;采取座谈、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资料的核实和项目的评价了解。3.评价报告阶段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汇总。按照龙岩市

15、新罗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形成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报告初稿,征求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及业务主管局意见,补充完善评价报告;形成“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报告(包括表格和文字部分) ,报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审核。4.数据收集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应用了以下数据收集方法:1)案卷研究2)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3)实地调研(包括访谈和现场勘查)4)座谈会5)问卷调查三、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论依据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结合“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特点及实施情况,从共性指标与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9 -个性指标综合考量,制定了评价指标体

16、系。评价指标分为四大部分,即投入、过程、产出、效益,采用了 9 个二级指标,25 项具体三级指标。在现有获取的评价资料基础上,对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经评价,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总分 100 分,评价得分 86.50 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评价得分分析详见附件 1)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奖励对象资格审核未形成有效的联网体系由于独生子女奖励对象在资格确认实际执行过程中是独立申报的,审核存在难度,大部份的独生子女奖励审批过程中都无法提供单位证明资料,无法证实其单位性质,可能造成该奖励对象实际上有工作单位,应由所在工作单位承担的独生子女奖励经费,却由财政来承担该经费,增加财政负担。(二)未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及监督检查制度1、虽有将计生奖励家庭奖励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但未成立协调领导小组。2、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只对部分镇(街)采取随访或抽样调查的监督方式,但未形成纸质的检查记录,无监督检查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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