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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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实施中等文化教育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流程图承办单位:邯郸市教育局 电话:6269841 监督投诉电话: 6269807受 理1、受理条件: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申核了申请事项。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述和申辩权利的情形:A :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B: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C: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时限:当场予以受理:A: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补全,或送达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视为受理;B:符合法定形式或补定全部材料的送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邯郸市民办学校筹设批准书和邯郸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时限:当场民教处工作人员

2、核对申请材料。审 查1、书面审查:审查上报的举办者条件、学校办学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章程及其成员情况、专业设置、教师队伍、财会人员等文字材料;2、实地考察:邯郸市民办学校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场所,办学者、教师、财会人员素质和课程专业设置。时限:1 个工作日批 准1、邯郸市民办学校评审专家组提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的咨询意见;2、民教处提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的决定。不予以审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设置标准的,送达不予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其陈述、申辩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予以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设置标准的批准其办学,并颁发办学许可证,延期审批的送达延期审批通知书时限:2 个工作日

3、归 档将该学校从筹设到设立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申 请 1、申请条件: 举办者为社会 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是个人的 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办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申报材料:申请筹设的以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提交申办报告(内容:举办者情况、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申请正式设立的提交筹设批准书及筹设情况报告,学校章程及决策机构人员名单;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等。3、申请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 务中心教育局窗口2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承办处

4、室:教师工作处(邯郸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请示 指导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申请人(网上申请)确认单位(受理、初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网上确认通过)认定单位(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在网上认定通过,生成证书编号)( 30 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范围、对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有教育教学能力的中国公民。监督部门市教育局纪工委、检察室电话:6269926、6269807主管局长(审查)打印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3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工作流程图市教育局民教处构成犯罪 不需处罚拟处罚要 求 听 证 的 法规 安 全 处 组 织放弃听证或

5、超期未提出听证 部门监督(局监察室)3086600法规文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令 399 号)第四十九条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举行听证会发现违法事实审查立案调查取证2 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终结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三日内提出听证局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其中拟作出吊

6、销办学许可证的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局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结 案执 行当事人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违法所得,逾期不缴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办学许可证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代诉权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局负责人提出意见 复议或诉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4学校违规收费查处工作流程图 市教育局监察室投诉 举报 落实 反馈投诉举报提 供 被 投诉 单 位 地 址 和名 称 、 违纪线索。受理责任人需检查的事项审查立项。执法责任人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室主任向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局

7、长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作出监察和处罚决定并书面送达有关单位。对投诉举报人反馈有关情况部门监督(局监察室)30866001、办案期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2、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1994 年省人大常委会第 28 号公布)第六条、第十九条;河北省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1997 年 2 月 15 日省政府令 182 号)第十九条。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执 行 、 结 案 并 向 社 会 公 开社会监督电话市公

8、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复审和复核对监察和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申请复审;对复审仍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重要监察决定,应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5直属各单位违反财经法规审计处理处罚工作流程图(市教育局审计室)投诉 举报 落实 反馈依据年度工作计划或领导安排组织实施审计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长复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审计报告经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部门监督(局监察室)3086600执法依据: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至四十九条;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3 年 5 月国家审计署第 4 号令)第十二条;3、教育系统内部工作规定2004 年 6 月 1 日(国家教育部令第 17 号)第二十九条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刑事责任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处罚不服的,可在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审计机构所在部门申请复议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取得有关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需要经济处罚的,教育局出具审计处罚决定书,

10、据此办理罚款收缴手续,办理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6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流程图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邯郸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向申请人颁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材 料 不 全 ,退 回 申 请 人 补 齐 , 并 一 次 性 告 知 原 由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申请人(报名、提供有关材料并按要求交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用)受理责任人(受理)当日办结岗位责任人组织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并上传测试数据至省语测中心(2 个月办结)一、申请材料:交费单位交费时提供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数、人 员花名册、身份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二、法规文件依据:1.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0 号;2.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11、、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冀价行费200457 号)。部门监督(局监察室)3086600主管局长(审核认定)当日办结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交岗位责任人办理、省测试中心备案、向社会公开省级测试员评分、复审1 个月办结省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审核打印证书7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工作流程图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材料经补正后再申报审核审 查 、审 核 材 料 不 合 格 ,通 知 申 报 单 位 补 正通知单位取回文件和有关材料投诉 举报 落实 反馈单位申报奖励有关材料承办人审查申报材

12、料( 15 个 工 作 日 )处长审核申报材料( 2 个 工 作 日 )市教育局、人事局、教育工会主管领导会签、审批(5 个工作日)市教育局、人事局、教育工会联合下文表彰奖励向社会公布部门监督(局监察室)3086600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8年 度 考 核 嘉 奖 审 批 工 作 流 程 图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登记、初审初审不合格,通知申报单位补正,并一次性告知原由 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通通通知单位领取证书和审批表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处 长(复审)岗位责任人(初审)材料齐全合格30 个

13、工作日内办结申 报(单位上报材料)登 记 (岗位责任人)当日办结主管局长(审批)处 长(分派)当日办结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部门监督(局监察室)3086600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通 过 审 批 , 交 岗 位 责 任 人 办 理 、并 向 市 人 事 局 备 案 和 社 会 公 开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9解 除 聘 用 合 同 审 批 工 作 流 程 图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登记、初审不合格,通知申报单位补正,并一次性

14、告知补正内容通知单位领取批复投诉 举报 落实 反馈教 龄 津 贴 审 批 工 作 流 程 图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 长(复审)处 长(分派)当日办结主管局长(审批)责任人(登记受理)当日办结岗位责任人(初审)材料齐全合格4 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上报材料(申报)1、 申报条件 :以原始档案记载有任教经历为准。 2、 报送材料:个人写出申请;单位提出意见,并写出报告;送交人事档案;填写教龄审批表。3、 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部门监督局监察室 3086600通 过 审 批 , 交 岗 位 责 任 人 办 理 、并 向 市

15、人 事 局 备 案 和 社 会 公 开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10登记、初审不合格,通知申报单位补正,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通知单位领取批复并执行投诉 举报 落实 反馈处 长(复审)主管局长(审批)岗位责任人(初审)材料齐全合格4 个工作日内办结处 长(分派)当日办结申 报单位根据有关文件上报材料登记受理组织人事处负责当日办结1、申报条件 :以原始档案记载有任教经历为准。 2、报送材料:个人写出申请;单位提出意见,并写出报告;送交人事档案;填写教龄审批表。3、 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六条。通 过 审 批 , 交 岗 位 责 任 人 办 理 、 并 向社 会 公 开社会监督电话市公开办:3113626市优化办:3111701市法制办:7412320部门监督(局监察室)308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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