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生育服务证号码: ( 仅限于女职工使用)基 本 情 况 女 方 情 况 男 方 情 况职工个人编号姓 名身 份 证 号 码单 位 编 号单 位 名 称婚姻及生育情况 初婚再婚初育再育 初婚再婚初育再育结 婚 时 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家 庭 地 址联 系 电 话女方单位审核意见:经审核该夫妻属于计划内生育属于初育 属于再育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意见:1、生育保险金已缴纳同意核报 2、欠缴生育保险金暂不予核报初审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审批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1、在异地生育的职工应于产前一个月填好该表格及南昌市生育保险异地就
2、医审核表并盖好章报生育保险科审批,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职工填写该表格报批即可。2、报销所需材料:转账账号(指单位对公银行账号)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书等原件、产检门诊发票及对应的检查结果原件(限额 560 元) 。3、申请期限:职工产后半年之内。4、受理时间:每月 1-25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不包含节假日。5、受理地点: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生育保险科(子固路 12 号,社保大楼 2 楼 209 室) 。6、咨询电话:866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