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TANY2018-0084-00采 购 人:宁阳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五月 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5058533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2.1 总则 .42.2 谈判文件 .9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 标保证金 .11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12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03.1 评审过程 .303.2 价格扣除 .31第
2、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34.1 签订合同 .334.2 追加合同金额 .334.3 质量与验收 .334.4 合同主要条款 .34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385.1 交货期 .385.2 交货地点 .385.3 验收 .385.4 质量保证期 .385.5 售后服务 .38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96.1 项目说明 .39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39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7.1 报价部分 .467.2 商务部分 .507.3 技术部分 .67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
3、538-505853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宁阳县人民法院地 址:文化路与海力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38-5618916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十八楼联系方式:0538-50585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TANY2018-0084-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名称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详见谈判文件对法院现有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升级 、完善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4、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服务)能力;3、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结果告知函(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 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9.20 万元三、采购需求:已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5 月 24 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报价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 8:30 至 2018 年 5 月 30日 17:00 进行报名(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
5、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5058533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 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4.售价: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6 月 6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
6、厅七、谈判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6 月 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海山 联系方式:0538-505853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 判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 年 5 月 25 日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505853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行谈判,供 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 判小组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本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是指视频会议升级所需的设备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宁阳县人民法院2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4 标段名称 不分标段5 项目内容
8、对法院现有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主要包含MCU 控制单元、会议终端、录播服务器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6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9.2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7 供应商资格要求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服务)能力;7.3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
9、材料和情况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投 标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50585331、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2、参加谈判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4、行贿犯罪
10、档案查询证明;(须提供原件)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须提供原件)6、近年度(2016、2017)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原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7、2018年第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红)章的原件)8、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投标截止日前);(须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提出谈判文件答疑时间2018年6月1日10时00分前。11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
11、年6月1日17时00分。12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阳支行营业部 6、账号:219528677907 7、保证金缴纳截止
12、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5637017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5058533汇款备注中请注明本项目简称15 报价范围包括安装、 调试 。达到采购人可使用状态。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检测、税费、验收、保修、评标专家费、招 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 许。17 响应文件电子 版不提供。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
13、受。19 样品要求不需提交样品。20 响应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副本三份(同正本),分册胶装。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否则其报价无效。2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6月6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15时0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4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8年6月6日15时00分;谈判地点:泰安
1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25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6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专家2人。28 评审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29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505853330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1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资金,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
15、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33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 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信用信
16、息 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4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宁阳县人民法院。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 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
17、构:系指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50585332.1.3 谈判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8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 供应商相关要求2.1.4.1符
18、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
19、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升级设备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5058533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7谈判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2.1.4.8供应商不得
20、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谈判的资格。2.1.5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谈判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