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市国土资源局 “三定”方案 根据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 2016 10 号 ),设立 XX 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 )增加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 XX 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 (市 )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 )增加矿业权公开出让统一组织实施的职责。 (三 )增加监督征地补偿标准的落实,承担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的职 责。 (四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 )加强土
2、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六 )加强对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 (七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土地资源管理,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八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对资源 回采和综合利用的监管。 (九 )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强化监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贯彻执行全省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全市国土 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
3、土规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执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办法等规定。受市政府委托,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规范性 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监督征地补偿标准的落实,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事宜。 (三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 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镇乡和街道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各类规划执行情况。加强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土地资源管理,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审核。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 )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
5、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国土资源信访、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 )负责全市耕地保护,确保规 划确定的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 (含标准农田 )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立项、验收、监督检查 ;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组织指导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组
6、织指导全市土地资产储备工作。 (六 )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的提供。贯彻实施国家、省、 市地籍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地籍测绘和登记、发证工作。 (七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工作。监管地价,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 ;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
7、理办法 ;会同农业、林 业部门监督管理农用地、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贯彻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的供地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 ;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国土资源资产评估的资质,确认土地等国土资源使用权价格 ;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招拍挂工作,审核采矿权转让申请。规范和监管与国土资源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合理配置矿产资源和审核采矿权转让,负责采矿登记发证 管理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床初审、有关储量报告的审
8、核及开发利用方案的核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储量情况的数据统计,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统一汇交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 储量动态监测 ;依法参与开办矿山的立项审核,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培育矿业权市场,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九 )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协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
9、调查、应急处置、危险性评估、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认定等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 依法管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和其他商业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申报、复核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矿 (热 )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年检工作 ;依法对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调处采、探矿权属纠纷。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 )负责征收国土资源规费 ;合理安排国家和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地质勘查等其他资金的
10、使用 ;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规费的征管和使用。 (十一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 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指导帮助市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十二 )承 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 6 个职能科室 : (一 )办公室 (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 ;负责机关文书档案、会务安排、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车辆管理、区域共建、创建文明达标单位工作 ;负责党委会、局长办公会
11、决定事项及局领导阅批文件的督查督办 ;负责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的起草、审核。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及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合同工的招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人才规划,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科技管理职责,负责国土资源干部教育培训和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汇编,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规费、出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及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 ;统一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负责编制和落实年度预算,承担市财政及上级部门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对
12、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负责贯彻实施纪检监察政策规定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负责系统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 工作 ;受理纪检监察范围的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的行为 ;监督检查勤政廉政情况和系统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的情况,抓好效能建设。 (二 )法规监察科 (挂信访室牌子 )。负责全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等工作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咨询、宣传、培训工作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遵守、执行、实施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情况 ;负责处理来访信访,承办听
13、证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负责 12345 市长热线电话受理 中心相关国土资源问题的答复工作 ;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依法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 ;监督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意见、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决定的落实 ;参与拟订征地补偿政策文件 ;参与指导、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落实。 (三 )行政审批科 (挂用地管理科牌子 )。负责统一受理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全程服务 ;负责办理采矿权设立许可(变更、延续和划定矿区范围 )、矿山闭坑审批、市局备案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及行业规划审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等事项 ;负
14、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 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所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全市用地计划指标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的土地利用工作 ;负责办理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农户建房用地、临时使用地的审核、报批和划拨工作 ;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旧村改造工作 ;负责有关土地规费的审核收缴工作。组织报市政府审批的供地项目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使用管
15、理办法。负责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负责供地审核,负责企业转制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 )土地利用规划科 (挂调控监测研究室牌子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参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 ;实施省、市立项的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和农地转用规划审核,指导 审核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耕地保护、基本农田 (含标准农田 )保护、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开展全市国土资源形势分析 ;参与全市宏观
16、经济运行及综合配套改革等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 政策研究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 ;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以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五 )地籍管理科。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籍管理规定、地籍管理技术规范和 权属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的土地申报登记、发证等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终止等权属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和土地等级评定的审核工作,负责土地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质级的审核工作,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
17、地籍权属调查及统计 ;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申报、登记费的审核收缴。负责组织全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六 )矿产开发管理科 (地勘环境管理科与其合署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采矿权总量控制 ;协办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或注销的登记及采矿权转让审批、招投标和拍卖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负责选矿的监督管理和选矿许可证的审批、发证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开展矿产资源督察和年检工作 ;组织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计工作 ;协助当地政府调处重要采矿权属争议
18、、纠纷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负责征收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 境治理备用金,验收治理项目。负责全市矿山年审和矿产资源开发年报统计。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负责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管理 ;参与地质环境有关重点建设项目、易造成地质环境问题的地下供水源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监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危险性评估、应急处置、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认定等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 ;负责矿 (热 )水和地热资源勘查 评价、年检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依法对商业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和矿产资源勘查进行监督管理 ;做好探矿权申请和年检的复核工作 ;协助调处探矿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