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迟到五分钟以外每分钟罚1元,另加10元。 2、迟到1小时以上算旷工,旷工罚100元。 3、早退每分钟罚1元,另加10元。 4、考勤表填写时间要按先后顺序,后来者不可将时间签在先签者之前,如有违犯,罚50元。 5、不可让人代签,不可替人代签,如有违反每人罚款50元。 6、不签到,签退,另罚10元。 二、请假制度 1、员工公休假,可相互调班,不过要经过店长,店长批准,违者罚50元。 2、事假须提前两天申请,经店长批准方可生效,违者按旷工处理。 3、事假无保底,每日只有一次事假。 4、事假每日超过一天,每天大工罚50元,小工罚20元。 5、病假超过一天者必须有病历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6、病假无保底,且须写请条递交店长,特殊情况须有医院开的相关证明,可电话告知,否则算旷工。 7、特殊事件可电话请假,但要在上班时间这前,否则超过上班时间每分钟按迟到计算。 8、病、事假下牌,上班后放尾牌。 9、上班时间,员工后两牌不准请假。 10、请小假不准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