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实质上是违宪审查权的一种模式,“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审查联邦和州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联邦和州采取的行政措施。宣布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为无效。 一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积极作用(1)宪法是国家基本大法,享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效力高于所有其他法律,其他普通法律的制定只是将宪法的规定具体化。因此,违反宪法的法律自然无效,否则,怎能体现宪法的最高地位,又如何维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权威?(2)根据“三权分立”原理,法院作为适用法律的机关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当然享有对法律和宪法的解释权,并以此来制约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将司法审查作为司法机关制衡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有力武器,有利于维护法院的独立性,保障法院独立地位的实现。在现代民主国家,握有主权的人民表达在宪法中的意志自然应当高于由代表所组成的议会表达在法律中的意志,当人民意志和国会意志不相协调甚至存在冲突时,法院自然应当选择服从和尊重人民的意志,适用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3)美国最高法院适合于立宪民主理念,通过运用公共理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