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公务员制度及其启示论文摘要 1883年美国颁布了彭德尔顿法,至今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使美国的公务员制度成为世界的典范。虽然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国家,但是美国的公务员制度建立阻力小,发展较快,且经历了两次重大的改革,使其更具有研究和借鉴意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立至今不到二十年时间,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吸收借鉴美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优点,对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关键词 公务员制度 美国 启示美国是联邦制的代表国家,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制度,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是完全独立的,因而形成三个不同的体系,互相牵制。美国的公务员是指在美国各级行政机构中执行公务的人员,但当中并不包含军队、司法和立法部门,这与我国的公务员概念有所不同。美国的公务员由政府各级人事管理部门根据相应的公务员法律规定进行统一的管理。在美国,公务员不仅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人员,还包括警察、清洁工、邮递员、消防员以及大学教授等等,即凡是在政府领取工资的都可以视为公务员。但立法、司法部门以及军队的工作人员都不在公务员的范畴之内。对于公务员和政府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