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宏中学2014年度美德少年评选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通过“美德少年”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典型形象,引导学生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从自我做起,用行动关爱社会、校园、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二、评选范围:全体学生三、具体要求(一)在家庭:1、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如不顶撞、不说谎、不让父母担忧等;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如自己穿衣、整理书包、收拾房间、刷碗、洗衣服等;3、要勤俭惜时,不盲目攀比。如不挑吃穿、不乱花钱,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等。(二)在学校:1、尊敬师长。如见面行礼、专心听讲、认真作业等;2、友爱同学。如互帮互助、多宽容、少计较等;3、言行文明。如不讲脏话、不打架、爱公物、保护环境等;4、关心集体。如主动担当、热情服务,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情等;5、讲究卫生。如勤剪指甲、勤洗澡,衣着干净,簿本整洁等。(三)在社会:遵守社会公德。如公共场所轻声慢行、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等;遵守交通规则。如不闯红灯、走斑马线、走人行道,不在马路上嬉戏等。四、评选类别及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