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招 标 文 件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 年 2 月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第二章 合同条款 .11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2第五章 工作量清单 .28第六章 评标办法 .73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2.4.1 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2 2.4.2 项目地点 广州市、佛山市3 2.4.3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4 2.5.1 招标范围 包含对 1、2、3(含 3 北) 、4、5、8 号线及 AP
2、M、广佛线各站的吊挂式灯箱制作、安装、贴膜及其售后服务,以及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铁形象标识柱、站外 500 米引路柱的导向标识进行整改。5 2.5.2 合同期限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6 3.1 资金来源 经营资金7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第十一点8 12.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 13.1 投标保证金 1.收取方式: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保证金: 捌 万元人民币(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 天之前。汇款或转账的银行及帐号:户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
3、1583404059333333 咨询电话:28866000-4-0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10 发售标书 日期:2014 年 月 日(星期 ) 时间:地点:价格: 元人民币11 14.1 投标预备会 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时间:地点:2内容:项目概况介绍、答疑。12 15.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套,副本 5 套,共计 6 套。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时使用(另附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一套) 。13 17 标书装订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第 17 条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
4、总公司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5 1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16 21.2 开 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17 评标原则 价格性能比值法具体内容以甲方公布的“评标办法”为准。3二. 投 标 须 知(一)总则1. 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1“甲方”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1.2“投标人”指向广
5、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承包商” 、 “乙方”指其投标被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招标文件”指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1.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 招标说明2.1 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包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的任务,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确保既有线路导向标识符合国家标
6、准及广州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导则要求。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甲方负责制。2.2 本招标甲方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的技术负责人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根据需要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根据自己的项目实践,通过分析确定能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目的,解决相应的问题,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进行可行性分析。2.4 项目概况2.4.1 项目名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2.4.2 项目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2.4.3 承包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2.5 招标范围及工期2.5.1 招
7、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2.5.2 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2.6 甲方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须使用光盘(CD-R) 。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CD-R)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文件名称。2.7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澄清会、递交投标书、开标、评标(含资格审查) 、澄清、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8、。 4.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3 具备上述第 4.2 条资质。4.4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甲方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4.5 由于该项目是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同时考虑地铁运营的特殊性,该项目对时间以及队伍的技术要求较高(要求项目参与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对于合同范围内设施的紧急4故障需要作即时处理等) ,为此特要求项目参与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针对该项目在广州市设有专门的项目部,根据该项目的
9、实际要求配备充足的项目参与人员,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将被邀请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5.2 经甲方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甲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
10、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甲方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3 在现场考察中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甲方现有的资料。甲方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6.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甲方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 8.3 款发出的补充资料: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格式第三章 投标文件
11、格式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第五章 工作量清单第六章 评标办法7.2 评标办法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甲方。8.2 甲方在投标截止期 20 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在投标截止期 5 天前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甲方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3 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前,甲方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2、。8.4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方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甲方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 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由
13、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两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另按本须知第 17.1 款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各一套电子文件。10.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版本填写)(c)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版本填写)(d)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e) 企业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f)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的业绩(g) 项目组织方案及附图(h)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
14、其它所有资料10.3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b) 具有标价的工作量清单及其附件(单价分析表等)(c)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所有经济资料所有的报价内容不允许在技术标书中出现,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1.投标报价11.1 本招标项目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以投标人提交的工作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为基础。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项目投标。11.2 投标价应为甲方定标的招标范围内包含对 1、2、3(含 3 北) 、4、5、8 号线及 APM、广佛线各站的吊挂
15、式灯箱制作、安装、贴膜及其售后服务,以及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铁形象标识柱、站外500 米引路柱的导向标识进行整改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采用合价包干方式。合价包干,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量清单”要求进行填写。11.3 此项目实施是在已运营的车站、车辆段辅助线及各车辆段车场线进行,同时地铁项目对质量、安全、进度要求较高,导向灯箱的安装,配电须安排在每日运营结束后进行,作业时间约为 4 个小时(含清退场时间) ;投标方必须充分考虑作业工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地铁在线运营作业,作业时间有所限制等因素,一旦中标、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此调整合同价
16、。11.4 本次招标,不限定投标人选用何种定额报价,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计量计价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11.5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所发生的费用,如:作业时人工降效及机械设备和工具多次进退场费用,采用租赁形式租借我司设备的租赁费用等。所报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所发生的费用或所报综合单价必须完整并涵盖项目各子目所有内容和数量,今后不在合同综合单价及总价上作任何调整。11.6 本招标文件工作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的工作量不允许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作量清单,报出承包本项目的投标总价。11.7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
17、和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相同的项目单价必须一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8 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技术方案相对应。611.9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办理进场作业所需证件、手续等的一切费用。11.10 除了甲方指定供应的材料按规定调整外,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投标人应对合同执行期间所有可能影响合同价格的因素予以充分的考虑,并自愿承担因发生变化而引致的所有风险。11.11 投标文件的单价和
18、合价全部用人民币(元)表示。12.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甲方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3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
19、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3.2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 天之前上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前两天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进行盖章确认。收款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账 号: 4400158340405933333313.3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咨询电话:28866000-4-0。13.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13.5 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20、 7 个工作日之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办理退还手续。13.7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a)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视为撤销)(b) 投标人未能按照本须知第 25 条的要求接受修正后的报价;(c)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c.1) 签署合同协议;(c.2) 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金。(c.3)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d)投标人违反本须知第 4.5 知规定。14.投标预备会14.1 投标人或其正式代表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
21、投标预备会。14.2 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14.3 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甲方将按本须知第 8.2 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不采用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的形式。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10 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7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在规定的
22、地方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15.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甲方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15.4 每位投标人对每个招标项目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均视为废标。15.5 投标文件应按经济标正本、经济标副本、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分别独立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经济标正本” 、 “经济标副本” 、 “技术标正本” 、 “技术标副本” 。16.投标文件的格
23、式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工作量清单及其他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 。16.2 投标书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 7 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转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 。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16.3 投标书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 1 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 ,页号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16.4 甲方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
24、时,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须使用光盘(CD-R) 。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CD-R)及 4G 闪存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文件名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7.1 包封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共 4 包,独自分开)(a)经济标投标文件(必须有写明报价的经济投标函)正本 1 本、电子光盘(CD-R)1 套(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 1 包;(b)经济标投标文件副本(5 本)包封 1 包;(c)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 1 本、电子光盘(CD-R)1 套一起包封 1 包;(d)技术标投标文件副本(5 本)包封 1 包;17.
25、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上述 4 个包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7.3 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a)写明甲方的名称和地址;(b) (项目标名称) 项目 (技术或经济) 标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 ; (c)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开标日期及时间) ;17.4 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7.5 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甲方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甲方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投标截止期18.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4、15
26、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书交给甲方。18.2 甲方可以通过发放本须知第 8.5 条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甲方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9、迟到的投标文件819.1 甲方在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
27、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提交。20.3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4 根据本须知第 13.7 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 本次招标采用 2 次开标21.2 甲方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第一次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
28、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在第一次开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其投标将被拒绝。在第二次开标时(即经济标开标),不论投标人授权代表是否按时到场,即可开经济标,亦视同各投标人同意整个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21.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甲方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正本”,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21.4 投标人的名称、合同期和投标撤回书以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和甲方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技
29、术标时宣布,投标总价在第二次开经济标时宣布(按开标记录表要求)。21.5 甲方将准备开标记录,投标人可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21.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21.6.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1.6.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本须知第 21.2 条规定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21.6.4 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21.7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
30、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5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评标过程保密22.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甲方和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甲方和评标专家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甲方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4.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2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