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文件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各二级平台、集团直属单位、以及各经营单位。其中二级平台是指日用家电集团、制冷家电集团、美芝合资公司、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集团直属单位是指香港总部、采购中心、安得物流公司、工业设计公司、美泰科技公司;各经营单位是指二级平台或集团直属单位的属下各级经营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作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框架性文件,是对人力资源各职能模块工作的原则性规定。第四条 本办法中,涉及到人力资源相关职能的流程及权限方面内容,一般只规定到集团总部、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位。这些流程及权限,各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但最终以其上级单位的具体规定为准。第二章 体制、原则第五条 集团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集团人力资源部、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各经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成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第六条 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组织愿景是:致力于成为员工的最佳雇主,打造企业吸引和保留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