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韶关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限前 5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立项时间: 年 月 日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韶关学院 制二一七年一、项目既定建设举措执行情况以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为参照,梳理截至现阶段项目建设已经执行和落实的主要建设(改革)举措(步骤、计划、措施等 ),分条列举(800 字以内),已执行的建设举措需提供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已设定的,但目前尚未实施或者未完全实施的建设(改革) 举措,分条列举,并说明未执行相应建设举措的原因(500 字以内)。二、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以项目申报书中所列出的主要预期建设成果为参照,分条列举项目截
2、至现阶段已经完成的主要建设成果(可列写项目主要成果目录),取得的主要成果须与本项目直接密切相关,并附成果证明材料。(800 字以内)项目申报时设定,但目前尚未完成的建设成果。分条列举,并说明未如期完成的原因。项目申报时未设定,但目前超出预期完成的建设成果(成果必须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分条列举(500 字以内),并附成果证明材料。三、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项目已取得建设(改革)成果的主要价值自评(对应项目已取得主要建设成果条目,逐条予以分析说明),自评须严谨、科学、有依据。(500 字以内)项目主要建设(改革)成果在校内外的实践应用情况、推广情况和共享情况(800 字以内),需附实
3、证或证明材料。项目创新性、目前所起到的主要示范作用和对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500 字以内),需附实证或证明材料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后续建设规划(分析目前项目建设仍然存在的主要未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填写后续建设设想或应用推广计划等,1000 字以内)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请具体列出项目经费收入细目和项目支出细目,无学校财务加章者无效)(学校财务盖章):年 月 日六、项目承担单位初步审核意见(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客观评价,明确该项目是否已经具备资格可以参加结题验收,并附项目承担单位初步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七、项目承担单位自查专家意见(此栏结项验收时必填,经项目承担单位专家组签字、所在单位盖章,扫描后插入本页,一并上传至网络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序号 姓名 职称/职务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123 验收专家信息.专家组意见(300 字以内)(需将项目建设任务执行情况、成果完成情况、成果实践应用情况、项目创新点、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建议等具体说明,并给出总体评价,请附专家结题时签名原始材料)八、校内管理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章:公章:年 月 日九、学校审核意见负责人签章: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