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考勤管理工作既是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执行力和有效性的强力保障,同时还是计核员工薪资、福利、评优和岗位晋升的依据。因此,为规范并强化公司整体的考勤管理工作,公司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旨在对病假、事假、带薪年休假、工伤假、婚丧假、产假、流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公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等休假和缺勤违纪情形加以规范性管理。第二章 工作时间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工作时间:(一) 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二) 每日上班时间为8:00至16: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三) 收费员、收费班长、监控员、票务员、中心管理员、电工、门卫和炊事员等执行特殊工时的岗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第五条 关于属孕期和哺乳期的女员工(一) 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且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女员工,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二) 凡属哺乳期且确需休哺乳假的女员工自产假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