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考勤和休假的管理,维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合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考勤的审批。 第四条 各中心负责人负责监督、审核本中心员工的出勤情况。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为考勤和休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考勤的收集、整理与存档,并执行有关规定。人事专员负责公司全体人员考勤的日常监督与统计汇总工作。第六条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人员考勤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七条 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申诉的权利和填报各种事由的义务。第三章 细 则第一节 考 勤第八条 名词定义(一)迟到:未经书面批准,不按时到岗上班,视为迟到,公司的上班时间即为迟到界定时间(如:工作日8:30分为上班时间,8:31分到岗,即视为迟到);(二)早退:未经批准,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为早退,公司的下班时间即为早退界定时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