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签到管理制度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旷工者按照制度执行。以指纹签到机确认为执行标准,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指纹签到,否则视为旷工。5、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6、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