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达(江西)机电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正常办公秩序,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第二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休假工作。第三条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6天,每年夏季(5月1日至10月7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每天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每年冬季(10月8日至4月30日)下午调整为13:30到17:30。周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为休息日。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不得擅自从事本岗位工作以外的活动。第五条 公司经理以上员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其他员工均需每日上下班打卡。特例情况需经公司副总经理特批。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外出要事先经过主管副总同意,返回公司当日或次日(遇节假日顺延)应补考勤,注明原因,并请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并到前台外出登记簿登记。作为考勤记录。第七条 员工外出要事先经过部门经理同意,返回公司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