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纪律与注意事项一、考场纪律 (一)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身份证摆在桌面左上角。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考场前面的非考核区域),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考核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者通讯工具未关闭,一律按作弊处理,试卷作废。 (三)考核期间不准吸烟,考生不论因何原因离开考场均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需交卷时,把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 (五)考核结束时间到,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操作,并将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待考评人员取走试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有无错页、漏页等。 (七)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答题一律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其他颜色笔答题无效。 (八)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