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程序(试行)(实操鉴定)1. 考评员接到考评安排时,若有时间,请尽量接受安排。接受安排后,非特殊情况,不要改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要尽早与安排人(中心管理部或鉴定所、考场的考务员)联系。接受考评安排时,要清楚考评安排的时间、地点、考评工种和注意事项(如特别交待的情况,是否做现场组长等)。2. 考评员需提前20分钟到考场,检查考场准备是否符合要求,如场地通风、采光、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是否符合要求,工位布置是否合理,鉴定设备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安全一定要符合要求,不符合的要立即改正。3. 向考务员拿题目和评分表等考试资料,提前10分钟到考场佩戴胸卡就位,向考生宣读考场守则和考试要求,集中考试的参照理论考试要求,分批进行的要先集中宣讲。提醒考生关闭手机,除考试需要的工具和物品外,其余不能带入考场,可集中放置考场中。考场除考生、协助考试的工作人员(戴胸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4. 考生就位开始考试前,要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认真检查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有疑问可再口头核查。证件不齐和替考枪手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