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员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贯彻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XX公司、XX股份公司和XX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队伍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作职责第一条 指导、监督、检查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XX公司、XX股份公司、XX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落实情况。第二条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中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第三条 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编制、汇总、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第四条 负责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成果的鉴定,投入运行使用的审查工作。第五条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提出综合性的意见,当发生分歧意见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门反映。第六条 调查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