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服务流程为健全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规则和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方式,更好地帮助劳动者求职和单位用人,促进就业,制定本规程。 一、职业介绍服务标准 职业介绍机构提供服务遵循以下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场所整洁、设施便利;工作人员挂牌服务,语言文明;尊重隐私,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2、公平服务。对各类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一律平等对待,公平服务,不歧视。 3、优先服务。对于就业困难的求职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六个月以上的长期失业者,应提供优先服务和重点帮助。 4、高效服务。尽最大努力提供全面、快捷、准确的服务,使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满意。注重增强求职人员竞争就业能力,培养其自主就业意识。 5、灵活服务。服务方式多样化,能满足不同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和服务约定建立在与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的基础上。 6、公开服务。公开服务规章制度和服务结果,公开收费标准,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 二、职业介绍服务范围 职业介绍机构在以下范围内,开展对求职人员和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