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与预防控制工作。三、术语和定义1、职业病:是指公司、事业部门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四、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订并检查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年度工作计划。(2)确定卫生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3)负责协调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及卫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