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卫生职责:一、负责领导协调全公司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二、全面执行和贯彻国家各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三、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职业卫生工作形势,安排布置职业卫生工作,分析解决职业卫生重点问题。四、组织职业卫生大检查工作,并对重大职业卫生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按计划实施。五、组织领导开展公司职业卫生活动与竞赛,审定职业卫生、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推广职业卫生先进经验。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职责:一、总经理是本企业第一职业卫生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建立、健全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亲自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卫生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